民政部要求改變簡單接流浪兒回問題家庭做法
作者:贺超
新華網武漢9月16日電(記者 俞儉)第六屆全國救助管理站站長交流會16日在武漢舉行,民政部要求各級民政部門、各救助保護機構,切實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和改進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的政策方針和安排部署,在工作理念和工作方式上着力實現“三個轉變”,完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體系,促進其健康成長,融入社會、服務社會。
交流會上,民政部副部長竇玉沛要求,一是變“自願受助”為“主動救助”,從維護未成年人權益角度出發,救助保護機構儘快開展外展救助服務,宣傳救助服務政策,採取更加主動的保護性救助措施,建立經常性的救助保護服務機制。在尊重流浪未成年人的看法,努力瞭解他們心理狀態的基礎上,通過提供便利服務,説服引導其接受救助,對不願接受救助的,要建立服務檔案,組織社工、志願者進行一對一勸導、救助服務,防止其長期滯留街面,避免被人脅迫、誘騙。
二是變“簡單接送”為“兒童優先”。簡單地把一些流浪未成年人送回“問題家庭”並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反而很容易造成未成年人的再次流浪。因此,要根據流浪未成年人的個體特點和家庭監護情況,採取護送返家、委託監護、轉移監護權、技能培訓後幫助就業、送工讀學校矯治、福利機構安置、“類家庭”教育轉化、家庭寄養、社會代養等多種方式,為流浪未成年人提供儘可能的支持性、治療性服務和替代性照顧,並做好跟蹤回訪和幫扶工作,幫助他們擺脱流浪生活,迴歸家庭,融入社會。
三是變“批評教育”為“教育矯治”。流浪未成年人受過不良生活經歷的影響,缺乏正常的知識教育,比一般的未成年人有更多的成長需要,需要較多的資源、多樣化的服務來幫助其正常成長,並改變偏差行為。目前,急需對流浪未成年人開展行為思想和文化、技能上的教育。對有不良行為的流浪未成年人進行人生觀、價值觀教育,進行自我瞭解、自我肯定以及人際關係、溝通技巧等方面教育;要從簡單的生活照顧過渡到恤幼育人,提供必要的學習條件,加強文化和法制教育,提升自尊自信;對符合條件的要組織職業技能和就業服務,幫助其自強自立,早日融入社會、服務社會。
來自各省市民政部門、救助站負責人共300多人蔘加了第六屆全國救助管理站站長交流會,武漢市民政局、重慶市救助管理站等12個單位在會上交流介紹了工作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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