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將污染企業斷電被判違法行政
作者:齐潇涵
沒有環評手續的污染企業,若堅持拒不停產,政府部門能否對其實施斷電?近日,河南省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審理一起此類案件時給出了答案。
南陽市高新區的一個高污染化工企業,未取得環評手續擅自開工生產,經羣眾舉報後,環保部門多次責令停產。在企業繼續違法生產的情況下,高新區環保局函請供電部門斷電。這一舉動被企業指稱是違法行政告上法庭,向高新區管委會索賠270餘萬元。
而法院的兩審判決均認定,斷電行為確係違法。
緣起
企業違規生產遭停電
南陽高新區夢靈釩業加工廠於2004年11月成立,並於同年取得了個體工商户營業執照,開始生產。2005年10月13日,因嚴重污染環境,羣眾將其舉報到了環保局。
南陽市環保局調查後認定,該廠在無任何環保審批手續的情況下違法生產,對周邊環境造成污染,責令立即停止生產;按環保審批程序到河南省環保廳辦理有關環保手續;項目未經河南省環保廳審批同意,不得擅自開工生產,否則,將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為了保證這一處罰得以實施,南陽市環保局還要求高新區管委會依法收回該廠的工商營業執照,並負責監督該項目停止建設和補辦環評手續工作。
2005年12月15日,夢靈釩業向河南省環保廳申請補辦環評手續,遭到省環保廳拒絕。原因是該廠項目不符合《河南省環境保護局關於我省五氧化二釩建設項目環境管理的指導性意見》的要求。省環保廳同時認定該廠未批先建,要求南陽市環保局依法處理。
然而,夢靈釩業在此後仍繼續違法生產。2007年7月31日,南陽市高新區環保局向南陽市電業局送發一份文件,請南陽市電業局對該廠實施斷電處理。南陽市供電公司西郊農電公司靳崗供電所於2007年8月6日向該廠送達了一份停電通知,稱因該廠違法生產,根據高新區環保局文件精神對該廠生產用電進行停電處理;2009年5月18日,高新區環保局向南陽市電業局靳崗電管所又送發一份文件,函請該所對夢靈釩業實施斷電;2009年5月18日,高新區環保局向該廠送達一份停產通知,責令該廠停止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