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曝查學術不端障礙:被剽竊者成剽竊者説客
作者:贺超
一份這樣的專家鑑定意見擺在國家自然基金委學術監督委員會的辦公桌上:兩篇文章存在一些相同的內容,可以認定為剽竊,也可以認定為不是剽竊,請基金委斟酌決定。
面對這樣的鑑定,陳越不知如何是好。儘管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10年間處理的學術不端行為有318人次,但作為這個機構的紀檢監察審計監督局副局長,陳越坦言在調查學術不端行為過程中遇到了很多障礙,也有很多無奈。
“一些被舉報者及其所在單位往往想方設法應付調查,接受調查的專家也百般推脱。”陳越説。
有人舉報某大學的文章一稿兩投,一個發表在《物理學報》上,一個發表在一份英文期刊,初核發現兩篇文章重複性非常高,圖表、公式、結論完全一致。基金委請來的三位專家的鑑定結論也高度一致:一稿兩投。
但被舉報者所在單位的調查結果則大相徑庭。學校學風建設委員會調查認為:兩篇論文有很多不同,表現在英文比中文有很大的改進、提高和完善,英文絕非簡單的將中文翻譯成英文。學校教授委員會調查報告則從三個方面論述:兩文分別討論兩個結構參數完全相反的情形;兩文采用模型和標記不同;兩文對計算結果和分析有很大的不同。
“請他們調查是否一稿兩投,他們卻在找兩篇文章有什麼不同。”陳越説。鑑於這是一所比較有名的大學,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決定請學校重新組織調查。
結果,學校學風建設委員會經過再次討論,“一致認為”兩篇論文有一稿兩投的嫌疑,但是不能簡單認定為真正的一稿兩投,英文稿確實存在引用不規範、表述不完整、創新性不足,內容重複過多等問題,客觀上在讀者中造成一稿兩投的印象。
“一稿兩投還分‘真正的’和‘不真正的’?!”這讓陳越很詫異,“當我們在調查過程中,學校學風建設委員會的意見還是這個狀態,我們的工作難度可想而知。”
還有一樁更為詼諧的舉報案。
有人舉報某大學樸教授獲得基金的項目,涉嫌抄襲了賈博士論文。基金委的專家認為,申請書和博士論文沒有實質差異,章節基本類似,多處文字雷同,目標一致。結論是申請書明顯抄襲了博士論文。而學校的鑑定意見是,申請書不存在抄襲賈博士的論文,但在申報過程中確實參考了,遺憾的是沒有列出參考文獻,屬於學術不規範。
更令人驚訝的是,被剽竊者竟然“以德報怨”。樸找到賈,請他出具一個文書,證明不存在抄襲。於是被剽竊者給基金委員會寫了如下信件:“基金委員會,近日樸教授找到我向我解釋基金申請書涉嫌抄襲我論文一事,我認真拜讀了他的材料,情況彙報如下,他的申請書和我的博士論文框架形似神異,是我的繼承和深化,是我的論文的完善和補充,我拋磚引玉之效已達到。基金委能資助這個項目是英明的舉動,體現國家自然基金委的高瞻遠矚、深謀遠慮的戰略眼光。該團隊是個優秀的團隊,堪當此任。樸教授是青年學者中的佼佼者,本人仰其之才、惜其之才、愛其之才。本人和該教授萍水相逢、素昧平生,不存在利益輸送。”
這位教授的基金項目最終被撤銷,並被要求返還已下發的基金,取消其5年的申請資格,並且通報批評。但對被剽竊者甚至知名教授作出的不實鑑定意見和説明,“我們還沒有辦法對這些鑑定進行處罰。”陳越覺得無奈。
除了“作偽證”,有的專家收到基金委鑑定的委託就直接“婉拒”了:“找別人吧,我們的圈子很小,低頭不見抬頭見。”
從基金委統計的情況看,科研誠信案件在逐年增加。為什麼科研誠信問題高發?陳越認為,關鍵的原因是,我國學術不端行為還處在低風險、高回報的階段,我們的懲罰力度遠遠不到位,同時也存在教育的缺失。(記者 劉莉 賈婧)
責任編輯:賀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