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調整原油等資源税税率 或將推高能源價格
□記者 王濤 北京報道
記者從中國政府網獲悉,國務院總理温家寶21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會議在總結原油、天然氣資源税改革試點經驗的基礎上,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税暫行條例》作出修改,在現有資源税從量定額計徵基礎上增加從價定率的計徵辦法,調整原油、天然氣等品目資源税税率。此間人士稱,此舉意味着去年開始的資源税改革進一步提速。
去年6月,此輪資源税改革率先在新疆“破冰”。根據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聯合發佈的《新疆原油天然氣資源税改革若干問題的規定》,當地原油、天然氣資源税實行從價計徵,税率為5%。國家税務總局有關負責人向《經濟參考報》記者透露,去年12月1日,原油天然氣資源税改革已擴大至西部12個省區。除計税方法的改革,有關部門對資源税部分品目的税率也進行了調整。
業內人士指出,資源税改革從形式上看是計税方法的變化,但從實質上將提高資源税税負。伴隨着資源税改革的新一輪提速,原油、天然氣等能源價格走勢將備受關注。中國社科院財貿所研究員、財政研究室主任楊志勇此前接受《經濟參考報》採訪時認為,從新疆的情況來看,税改只是增加了油氣企業的負擔,但相關企業不可能無限度地承受税負,當它們無法承受時,有關部門調高價格就是必然的。換句話説,税改意味着價格有潛在提高的趨勢。
財政部部長謝旭人今年3月曾指出,資源税改革有利於進一步理順資源類產品的價格,有利於促進節約使用資源、保護環境。中國人民大學財金學院教授安體富認為,税制要進行結構性調整,資源税改革是一個必然趨勢,資源税改革導致企業税負增加,可以考慮通過對其他税種的適當調整使企業的税負保持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