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談河南性奴案稱網友應感謝洛陽警方
作者:刘洵
南方日報訊 (記者/丁建庭)9月22日南方都市報獨家報道的“洛陽性奴”事件近日成為網友熱議的焦點。昨日下午,採寫該新聞的記者紀許光做客新浪微訪談時表示,網友們應該感謝洛陽警方。
“洛陽性奴”事件經南都報道後,不少網友在震驚之餘懷疑警方的作用。網友@鄒烈戀1就質問道:“警方在此事件中扮演了什麼角色?是解救者還是失職者?”
紀許光認為,“網友們應該感謝洛陽警方”,在小晴(化名)報案後,警方及時對被囚女子進行了解救,並抓獲犯罪嫌疑人李浩,其中並無失職不當之處。他解釋説,洛陽警方在此次事件的職責“只是偵破案件,他們也不是試圖掩蓋事件的人”。
據瞭解,洛陽警方曾通過其官方微博@平安洛陽給紀許光留言:“如果您的人身或財物在洛陽受到侵害,請您直接撥打110或0379-63133136,洛陽警方將為您提供最大限度的保護和幫助。您也可以把您的聯繫方式提供給我們,以便我們與您直接取得聯繫,更好地為您服務。”對此,紀許光在訪談中也向@平安洛陽表示敬意。
紀許光承認在採訪過程中遇到了不少阻力,“事件發展至今,我多次試圖採訪官方的訴求被拒。潛意識的牴觸心理,讓我們隔閡甚遠。”他認為,官方的迴避、甚至牴觸情緒是導致事件繼續發酵的關鍵因素。
昨日上午,記者從洛陽市公安局獲悉,“性奴案”犯罪嫌疑人李浩系洛陽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稽查大隊職工,並非公務員。此案被定為重大刑事案件。目前,公安機關正在按法定程序偵辦此案,對李浩將依法予以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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