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達州災民領補助被指需交50元登記費
作者:刘洵

網帖稱,達州流溪鄉的災民需要繳納50元才能領補助。網絡截圖
華聲在線9月26日訊(記者 羅浩) “每家要交50元取證登記費,不交錢,就不是災民,無法領取國家救助。”近日,有網友爆料,四川達州發生暴雨洪災後,達州市渠縣流溪鄉政府不但不發放緊急物資,反而要求災民繳納50元取證登記費用。網帖發出後,網友們紛紛對流溪鄉政府的行為提出質疑。9月26日下午,流溪鄉政府辦公室回應,網帖不屬實,取證登記費用由鄉政府出,災民不需繳納。
【網友】“想當災民不容易!”
該網帖曝光後,迅速引發網友圍觀。一位自稱是流溪鄉人的網友“lxgr123456”直言網帖是污衊當地政府。他稱,“在這次特大洪災中,流溪鄉黨委、政府第一時間給災民送去方便麪、礦泉水、大米、棉衣、棉被等救災物資,確保受災羣眾有飯吃、有衣穿、有水喝。政府不可能在這個時候收錢。”
與該網友立場不同的是,網友“遊客變會員”認為,無論網帖真偽,“流溪鄉政府應該站出來回應,消除大家的疑惑。”
“假如真的不交錢就不能登記,那我這個外鄉人交100元是否可以登記兩份?”網友“itmlo15”調侃,“相當災民還真不容易”。
【回應】“費用由鄉政府出”
9月26日,記者聯繫到事發地四川達州市渠縣流溪鄉政府。流溪鄉政府辦公室一位李姓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網帖不屬實,照相取證由鄉政府統一安排,取證登記費用由鄉政府出,災民不需繳納。”
對於網帖中提及的50元登記費用,這位工作人員解釋為“流溪鄉瓜壩村村民因等不及鄉政府統一安排的照相取證,就自己和當地的照相館聯繫照相取證。”他稱,“50元是他們自己給照相館的,鄉政府並不知情。”
華聲評論:要雪中送炭,萬不可雪上加霜
文/鄒園
一邊是災民的不滿、網友的質疑,一邊是官方回應的“不屬實”。當官不為民做主,不如回家賣紅薯。當前流溪鄉政府要做的,不是如何推卸責任,而應該體恤民情,既然災民自己拍照出了那50塊,政府主動補貼又何妨?而避免此類質疑,今後需更強化賑災監管體系,主動公開抗震救災款物的來源、數量、種類和去向,避免因信息不對稱再次造成誤解與偏見,真正做到雪中送炭,千萬別困中添亂,雪上加霜。
鏈接:四川達州“9 ·18”特大洪災事件
自9月16日20時以來,達州市普降暴雨、大暴雨,引發暴雨洪災,給人民羣眾生命財產造成嚴重損失。“9·18”特大暴雨洪災,是今年達州市遭受“8·4”暴雨襲擊後又一次區域性大暴雨災害,全市7個縣(市、區)195個鄉鎮237.96萬人不同程度受災,直接經濟損失30.7億元。
據統計,此次暴雨洪災,造成全市民房倒塌4453户12562間、受損41541間,緊急疏散羣眾65.51萬人,轉移安置受災羣眾46.11萬人。目前死亡8人,失蹤5人。渠縣30個場鎮、達縣8個場鎮被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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