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擴大醫保門診支付保範圍 報銷不低於50%
作者:刘洵
本報訊今後,全省城鎮居民醫保參保人員在基層社區醫療機構就診時,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門診醫療費用,醫保支付比例原則上不低於50%。昨日,記者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該廳已於9月23日向各市發出通知,我省居民醫保門診統籌支付保障範圍將進一步擴大,參保人員醫療負擔將進一步減輕。
居民醫保門診統籌支付比例原則不低於50%
通知要求,各地在推進居民醫保門診統籌支付政策的同時,應合理提高城鎮居民醫保門診統籌待遇標準。
其中,各地新增財政補助資金在保證提高住院醫療待遇的基礎上,要重點用於開展門診統籌。對在基層社區醫療衞生機構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門診醫療費用,支付比例原則上不低於50%。居民醫保門診統籌的最高支付限額、起付線標準由各省轄市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
記者獲悉,開封、洛陽等地已制定了相應標準。開封規定,城鎮居民醫保門診統籌起付標準為30元/次,年度內符合規定的門診費用最高支付限額200元。洛陽規定,一個醫療保險年度內,普通門診不設起付線,進入門診統籌基金支付範圍內的醫療費用按50%報銷,最高支付限額300元。
轉診費及多種疾病特殊治療納入門診統籌
通知還要求,各地要重點為參保居民負擔較重的門診多發病、慢性病提供醫療保障,要將惡性腫瘤門診放化療、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術後抗排異治療、糖尿病患者胰島素治療、重性精神病人藥物維持治療、血友病等疾病的特殊治療納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大病醫療保障範圍。
通知中還指出,實行城鎮居民醫保門診統籌支付,我省將探索開展基層社區首診和轉診制度,參保居民應首先選擇一家門診定點基層社區醫療衞生機構,簽訂服務協議,由簽約醫療機構提供門診醫療服務,醫療費用由醫保基金按比例支付。根據患者病情需要轉診的,可由首診醫療機構轉診到上一級醫療機構治療,逐步將符合規定的轉診費用納入醫保門診統籌的支付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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