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繼彥:用海恩法則審視上海地鐵事故
作者:刘洵
昨天下午2時許,上海地鐵10號線老西門站發生地鐵追尾,截至發稿,已有260人受傷。
德國飛機渦輪機的發明者帕布斯·海恩提出一個著名的“海恩法則”——每一起嚴重事故的背後,必然有29次輕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隱患。根據“海恩法則”,此次上海地鐵10號線發生列車追尾事故,亦絕非偶然。
近三個月,上海地鐵接連發生三次事故:7月28日晚間,本應開往航中路方向的地鐵10號線列車,卻反常地朝着虹橋火車站方向開出。8月2日上午,10號線出現故障,門都開不了,乘客只能排隊從駕駛室出去,經查,10號線當天“擱淺”在半路,直到後續列車把它頂送至最近的虹橋路站才疏散乘客。9月15日早高峯期間,上海地鐵8號線突發設備故障,列車限速運行。
幸好三次事故均未造成人員傷亡。也許正是由於“幸運之神”的眷顧,所以在每次事故之後,公眾得到的總是輕描淡寫的答覆。備受質疑的10號線“開錯方向”事件,地鐵運營方只是給出一句輕飄飄的“信號系統故障”解釋,並沒有從事故中吸取教訓。這一次,又是“信號故障”。
要知道,“幸運之神”不會總是那麼慷慨,當“29次輕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隱患”一再被輕描淡寫之後,厄運遲早會降臨到我們的頭上,我們應該吸取血的教訓。按照“墨菲定律”,凡是可能存在的差錯必將發生,地鐵也不例外。我們要求地鐵運營“零事故”不太現實,但可以想方設法降低事故頻率。
特別是當一件重大事故發生後,我們在處理事故本身的同時,更要對同類問題的“事故徵兆”和“事故苗頭”進行排查處理,及時解決再次發生重大事故的隱患,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以防止類似問題的重複發生;而要防微杜漸,不能僅僅依賴技術保障,“海恩法則”告訴我們:再好的技術,再完美的規章,在實際操作層面,也無法取代人自身的素質和責任心。(山東 李繼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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