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將施行首部流域法《太湖流域管理條例》
作者:聂鲁彬
中廣網北京10月9日消息(記者滿朝旭)據中國之聲《全國新聞聯播》報道,我國第一部流域綜合性行政法規《太湖流域管理條例》11月1日施行,太湖流域防洪抗旱、水資源配置、水污染防治和飲用水安全等問題將有法可依。
2007年4月,太湖流域藍藻瘋長導致無錫城區自來水出現異味,形成供水危機。水利部副部長周英表示,太湖的水問題具有系統性、綜合性和太湖流域特色,所以迫切需要專門的法規。
周英:人多水少的矛盾逐步顯現,水污染嚴重、水環境惡化、飲用水不安全問題日益突出。太湖流域防洪調度難度大,環太湖開發項目日益增多,圈圍、圍湖造地未得到有效的治理。
據國務院法制辦郜風濤副主任介紹,《太湖流域管理條例》主要圍繞5個方面做了制度安排。
郜風濤:一是讓太湖流域居民有水喝,喝好水。二是讓太湖流域水資源合理配置,科學保護。三是讓太湖流域水環境能夠由濁變清,由清變美。四是讓太湖水域面積不受蠶食,不再萎縮。五是讓太湖流域治理措施有保障,有監督。
根據《條例》規定,太湖沿岸500米內、飲用水源1500米內和主要河道沿岸200米內都要建生態保護林,而在5年內,縣以上城鎮的污水都要納入公共污水管網。環境保護部污染防治司司長趙華林認為,這部法規要求細緻,為執法提供了便利。
趙華林:很多環境保護法,原則都非常好,但具體條文有些是不是太細,那麼執行的時候遇到很多困難。這個條例,規定了時限的要求,空間上規定得非常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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