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東致11人死交通事故暴露路面管控不力
作者:刘洵
中新網10月9日電 據國家安監總局網站消息,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近日通報上海市浦東新區致11人死亡、13人受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況。通報指出,事故暴露出部分地區道路交通安全生產工作存在路面管控不力等問題,車輛違規停車、超速行駛等嚴重違法行為依然突出。
2011年9月14日20時53分,上海市英業達電子公司租賃上海市北奧客運有限公司一輛號牌為滬AT6427的金龍大客車(系員工班車,核載47人、實載24人),沿上海市外環路行駛至浦東新區龍東大道出口北約500米處時,與停於超車道內的皖M75412小客車右側車尾刮蹭,之後大客車與道路右側水泥防撞墩相碰後發生側翻,造成大客車上11人死亡、13人受傷。
通報指出,據初步調查,事故原因為:皖M75412小客車在超車道內違法停車,滬AT6427金龍大客車超速行駛,駕駛人臨危處置不當,導致車輛失控,發生側翻。該事故暴露出部分地區道路交通安全生產工作存在以下薄弱環節和主要問題:一是路面管控不力,車輛違規停車、超速行駛等嚴重違法行為依然突出;二是部分車輛駕駛員安全意識淡薄,臨危處置能力差;三是客運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尚未嚴格落實。
依據有關規定,國務院安委會已對這起事故的查處實行掛牌督辦,查處結果將及時向社會公佈。為深刻吸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進一步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生產工作,有效防範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現提出以下要求:
——認真開展道路交通安全檢查,及時排查治理安全隱患。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國務院安委會關於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第165次常務會議精神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要求,深入開展道路交通安全生產檢查,特別要針對重點時段、重點道路和重點車輛,採取有效措施,全面、系統、徹底地排查治理安全隱患,確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勢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