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首批幸福指數擬年底前公佈 納入政績考核
作者:刘洵
“幸福廣東指標體系”公佈 相關指標考核將納入政績考核體系
本報訊 (記者耿旭靜、練情情、林霞虹)廣東省政府發佈《幸福廣東指標體系》。該指標由客觀指標和主觀指標兩部分構成,相關指標考核將納入政績考核體系,幸福廣東指標體系首批幸福指數擬今年年底前公佈。
昨天,省政府舉行《幸福廣東指標體系》新聞發佈會。幸福廣東指標體系編制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省發改委主任徐建華介紹,今年1月,省委、省政府成立了幸福廣東指標體系編制領導小組,啓動編制工作。
省政府副秘書長李春洪説,今年3月31日至4月20日,編制部門徵求了公眾對“幸福廣東指標體系框架”的意見。結果顯示,指標體系客觀指標綜合合適率為93%,主觀指標綜合合適率為88%。
徐建華説,《幸福廣東指標體系》主要由客觀指標和主觀指標兩部分構成,分別是“建設幸福廣東評價指標體系”和“廣東羣眾幸福感測評指標體系”。“建設幸福廣東評價指標體系”主要突出推動各級政府圍繞“建設幸福廣東”改進有關工作,增加民生福祉;“廣東羣眾幸福感測評指標體系”則反映羣眾對幸福廣東建設實現程度的感受。
記者對比發現,“廣東羣眾幸福感測評指標體系”的終稿刪除了“廉政建設滿意度”這個二級指標。
據悉,2010年幸福指標體系測評結果擬於今年年底前公佈。今後指標體系將每年定期公佈。其中,客觀指標評價方法包括計算水平指數、發展指數和綜合指數。正式測評擬同時公佈三個指數的評價結果。有關指標考核將納入各級政府的考核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