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官方詳解幸福指標體系 將納入考核指標
作者:张淳
中新社廣州10月11日電 (索有為 王寶蓮)廣東省政府新聞辦公室11日舉行新聞發佈會,介紹幸福廣東指標體系編制有關情況。
廣東省政府10日公佈《建設幸福廣東評價指標體系》,率先在中國出台了省級幸福指標體系。
建設幸福廣東評價指標體系的一級指標共有10項,包括就業和收入、教育和文化、醫療衞生和健康、社會保障等。該指標體系對珠三角地區和粵東西北地區進行區別考察,10個一級指標是一樣的,但二級指標有差異。並且,一級指標和二級指標的權重,因地域不同,也有所差別。
幸福廣東指標體系編制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廣東省發改委主任徐建華表示,幸福廣東指標體系“建設”這兩個字非常重要,主要反映各地建設幸福廣東的現狀水平和進一步地提高。該體系主要也是反映民眾對幸福廣東建設實現程度的感受。
徐建華稱,幸福廣東指標體系在編制過程中注重了科學性和民主性,在指標的選舉、權數的設定、評價方法等方面進行廣泛論證,吸納各個方面的專家和民眾的意見。今後的測評中也分別由省統計局、國家統計局廣東調查總隊來進行,測評結果將是有權威性的。
徐建華坦言,建設幸福廣東是個長期的過程,編制指標體系也是個不斷完善的過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幸福廣東指標體系不是一個固定不變的體系,現階段也不可能設想出編制一套人人都滿意的指標體系。
廣東省政府副秘書長李春洪稱,制定指標體系,是為了引導各級政府要更加關注民眾的需求,以普遍增強民眾幸福感作為政府的工作導向,從而從制度上督促各級政府把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李春林表示,制定指標體系,並將有關指標考核納入各級政府的考核指標,就是要發揮這個指標體系的目標導向功能、檢測診斷功能、考核評價功能,形成倒逼機制。另外,幸福廣東的建設也需要培育知足、安心、享受幸福的健康的社會心態,研究和制定幸福廣東指標體系目的之一也是要以此來彙集民意,凝聚建設幸福廣東的共識,引導社會逐步建立積極、合理的生活預期,培育健康的社會心態,形成科學的幸福文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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