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長:保證交通工程建設在陽光下進行
作者:张淳
“全國交通系統要探索從源頭上解決交通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的長效機制,保證交通工程建設在陽光下進行,努力取得工程治理工作新成效。”交通運輸部部長李盛霖13日在此間召開的全國交通運輸系統工程治理工作經驗交流會間隙,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時,開宗明義地指出。
交通工程問題治理進入“深水區”
按照中央關於開展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總體部署,交通運輸系統深入開展問題排查整改,加強制度建設,取得了階段性成效。李盛霖介紹,兩年以來,交通全系統共受理投訴舉報440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19人,移送司法機關7人,給予組織處理24人。
李盛霖坦言,必須清醒地認識到,隨着工程治理工作的開展,一些深層次矛盾和問題逐漸暴露出來,工程治理工作已經進入“深水區”。到2015年,全國高速公路總里程將達到10.8萬公里,沿海港口深水泊位達到2214個,內河高等級航道達到1.3萬公里,投資量大、項目多、建設速度快,工程建設領域的違法問題有可能再次呈現多發態勢;未批先建、壓縮工期、掛靠借用資質和出借資質、圍標串標、轉包和違法分包、工程質量低劣等違法違規問題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甚至糾而復發,屢禁不止;一些單位規章制度貫徹落實不力,有章不循甚至違法違規操作;一些審批和監管部門履行職責不到位,重決策,輕執行;重審批,輕監管。當前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領域腐蝕與反腐蝕的鬥爭依然尖鋭,反腐敗形勢依然嚴峻。
堅決杜絕“形象工程”“政績工程”
針對以上問題,今後交通工程領域問題治理的破局着力點在哪裏?李盛霖認為,加快轉變交通運輸發展方式、大力發展現代交通運輸業,是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交通運輸發展的戰略任務,工程治理工作必須緊緊圍繞這個中心,這是根本原則。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加強對項目規劃、立項、審批、建設、招投標等方面的監督檢查,確保項目建設發展規劃符合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堅決制止違背工程建設客觀規律和基本建設程序、人為盲目壓縮工程設計週期和合理施工工期的行為,堅決杜絕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釣譽的“政績工程”。要建設生態環保工程,做好用地預審和報批工作,嚴格落實耕地保護制度,節約集約用地。嚴格執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環境監理及環境保護驗收制度,努力使交通運輸建設對環境的影響降低到最小限度。
使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反腐倡廉是工程治理取得成效的重要保障。”李盛霖説,各級交通運輸部門要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和工作職責,深挖細查工程建設領域違規問題背後隱藏的權錢交易和商業賄賂等腐敗行為,集中查辦一批違紀違法案件,充分發揮查辦案件的懲戒和震懾作用,堅決遏制工程建設領域腐敗易發多發的勢頭。
李盛霖指出,要把公開透明貫穿於工程建設的全過程,通過政府網站、公報、公開欄、新聞媒體等途徑,及時主動向社會公開政府投資項目信息,公開工程建設主管部門和監管部門的辦事制度、審批權限、操作流程和審批結果,做到涉及工程建設項目決策審批、招標投標、項目實施等環節的權力運行到哪裏,公開和監督就延伸到哪裏,使權力在陽光下運行,防止決策失誤、行為失範、權力失控。
李盛霖強調,要進一步把廉政風險防控向基層單位、重點環節、重要崗位延伸,健全內控機制,構築制度防線。積極運用信息網絡技術,加強對工程建設項目關鍵環節和敏感崗位的全程同步監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