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商部門要求地鐵售貨機內樣品不準過期
作者:聂鲁彬
中廣網上海10月13日消息(記者楊靜實習生張海韻) 上海工商部門日前針對有關市人大代表提出部分軌交站台自動售貨機陳列過期瓶裝飲料的提案後連夜徹查,目前已在全市124台自動售貨機加貼“非賣品”、“樣品”等標籤,上海申通地鐵集團有限公司也已制定相關管理辦法,杜絕樣品“只上不下”。
今年,有市人大代表在乘坐軌交11號線時,發現該線路部分站台自動售貨機陳列的瓶裝飲料竟然過了保質期。該人大代表向市政府相關監管部門反映了這一情況,並提出3條具體建議:“徹查自動售貨機食品安全隱患”、“強化食品安全行政執法監督查處”、“細化自動售貨機食品安全監管措施”。
接到書面建議後,上海市工商局隨後對軌交站廳內的食品經營展開“地毯式”專項執法檢查,發現有售貨機展示區中的樣品不對外出售但樣品過期和售貨機無樣品展示且售貨機內未發現過期產品兩類。
同時,上海市工商部門要求申通公司立即下架所有展示窗內陳列的過期樣品,並在124台該類自動售貨機的展示樣品顯著位置上加貼“非賣品”、“樣品”等字樣。
與此同時,上海市工商局還督促上海申通地鐵集團有限公司制定了《上海軌道交通網絡內自動售貨機展示窗陳列樣品管理方法》,要求營運商建立了自動售貨機展示陳列樣品更新制度,完善了自動售貨機食品經營企業屬地備案制度,自動售貨機設置點所在地工商分局還須監督企業定期清理臨近保質期食品和銷燬變質、過期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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