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稱學校給學生辦假證通過中介派去當工人
作者:聂鲁彬
一場招生宣講後,抱着對貴陽市商貿學校“護理專業”的憧憬,家在貴州農村的小云(化名)走進了這所位於省城的中職學校。在學校上了一個月課後,不滿15歲的小云和同學在老師的帶領下,一起進入廣東東莞的一家電子器件工廠“勤工助學”。
在這個工廠裏,未成年的小云被安排拿着一份“熊敏”的户籍證明,“變身”已經年滿16歲的“熊敏”,其他不滿16歲的同學,也被用同樣的方法“變身”。他們的任務,就是每天在流水線上重複同樣的勞動。
2010年5月,因為身體不適,只工作了一週的小云主動要求結束“勤工助學”,從東莞回到老家。隨即,她被查出患上白血病。2010年9月25日,剛滿15週歲的小云不幸去世。
今年4月27日,小云的父母向貴州省安順市平壩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把貴陽市商貿學校等4家單位告上法庭,要給女兒討個説法。
學校給未成年學生偽造身份證,每月工作時間不少於260個小時
小云的母親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2010年3月,當時小云就讀的貴州省平壩縣二中召開家長會,一名自稱姓左的老師進行職業教育招生宣傳,動員學生報名參加職業教育學習。
在報名學習護理專業後,3月23日,小云向貴陽市商貿學校繳納了1000元的學雜費,並和十幾名同學一起乘坐學校的大巴,到貴陽讀書。
記者查閲貴陽教育信息網資料發現,貴州商貿學校是貴州省教委1994年第69號文件批准成立的民辦性質的中等職業學校,2005年更名為貴州省貴陽市商貿學校,具有中等職業教育、非學歷教育、短期培訓辦學資質。
據來自不同專業的多名小云的同學回憶,在貴陽市商貿學校上課的時間大約1個月,主要學習普通話、電腦打字等課程,並沒有涉及護理專業課程。
大約入學一個月後,同學們收到了一份《勤工助學頂崗實習協議書》。
這份蓋着“貴州商貿學校”印章的協議書開頭寫明:為了使學生得到一定的鍛鍊,讓學生在今後的學習中增加感性知識,瞭解當今社會各企、事業單位的用工要求;同時為了減輕部分家長的經濟壓力,解決同學們的部分生活費用,經學生本人申請、學生家長同意,學校特安排這次頂崗實習助學工作。
這份協議同時寫明:學校保證學生不從事非法、有害、超負荷的工種和工作,頂崗實習期滿後接學生返回學校上課,保證學生實習期間除食宿外每月工資不低於1000元人民幣,每月上班不少於26天,每天工作時間不少於10小時,不超過12小時。
這就意味着,學生每月的工作時間底線是260小時。
對於這期間的工資,協議書約定:學生在頂崗實習期間的工資由學校帶隊教師統一與企業結算管理,另外每月支付150元左右的零花錢給學生,剩餘的工資待學生回校報到扣除學雜費後,一次性結算給學生。
同時,協議警告説,實習至2010年9月6日結束返校,如果學生中途或期滿後,私自離開工廠或不隨學校帶隊教師一起返校學習,後果自負,且頂崗實習期間的工資一律不結算給該生,並註銷該生的學籍。
2010年4月14日,不滿15週歲的小云在這份協議上籤下了自己的名字。
隨後,一份小云從沒見過的户籍證明送到了她的手上,户籍上的人叫熊敏,1993年11月26日出生,貴州省大方縣人。
小云的同學小嵩(化名)、小良(化名)證實,按老師的要求,小云用了熊敏的身份信息在工廠備案、上班。
中國青年報記者調取了“勤工助學”所在企業的用工歷史記錄,沒有小云的真實姓名,“熊敏”的名字赫然在列,身份證號和家庭地址與小云手上“熊敏”的户籍信息完全吻合。
學生通過勞務派遣公司進入企業,護理專業的學生去幹操作工
中國青年報記者調查發現,除小云外,至少還有4名在當時未滿16歲的學生,被要求用其他人的身份信息在工廠“勤工助學”。
小良回憶説,自己被貴陽市商貿學校一個姓陳的男老師帶到東莞,工廠的宿舍是8人一間,大家都分散在不同的車間上班,車間裏大都需要穿防塵服、戴口罩,每天上班10個小時以上,中午休息50分鐘吃飯,星期六、星期日也上班。
採訪中,記者發現,貴陽市商貿學校此次“勤工助學”並不是直接和企業對接,而是通過一箇中間企業——東莞市百思特勞務派遣有限公司聯繫的。
在一份2010年4月21日簽訂的《實習協議書》上,甲方為:貴州省貴陽市商貿學校,乙方為:東莞市百思特勞務派遣有限公司。
《實習協議書》約定,甲方輸送學生26人給乙方,其中男生12人,女生14人,所有輸送人員必須年滿16週歲,並且不超過25週歲,以身份證登記數據為準。
用工期限的約定是:甲方在4月21日輸送學生到乙方派遣企業,2010年8月30日實習期滿,該協議終止。
薪資約定是:每小時按6.2元結算實習津貼給甲方實習學生,乙方將甲方實習學生津貼在下月30日之前劃入甲方學校賬號——由甲方代領。
值得注意的是,《實習協議書》的第六條第二款寫明:為確保乙方派遣企業的生產正常進行,甲乙雙方應共同努力確保學生在乙方工作期間的人員穩定。
小云的母親認為,這項條款説明這至少是一場變了味的“勤工助學”,學校的做法與“學生工”中介沒有本質的區別。
記者注意到,在2010年4月15日,東莞市百思特勞務派遣有限公司與學生“勤工助學”的企業已經簽訂了一份《勞務派遣協議》,這份《勞務派遣協議》明確派遣的工作崗位是“操作工”,但整個協議沒有提及被派遣者可能是學生身份。
在正式開始“勤工助學”一週至兩個月不等的時間內,貴陽市商貿學校的學生相繼離開東莞,回到貴州老家。
在一些學生家長與學校交涉後,學校退還了700餘元學雜費,但大多數學生都表示,沒有拿到“勤工助學”的全部工資。
“這是一種冒着風險的教學探索”
在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採訪時,貴陽市商貿學校校長楊小平表示,這是學校“冒着風險的教學探索”。
楊小平解釋説,小云和他的同學本應在2010年9月正式入學,但他們2010年3月完成九年義務教育之後,存在半年的空當。
“他們的學籍還不在我們學校,但我們把他們組織起來上一些課,考慮到很多學生家庭條件不好,又搞了一些‘勤工助學’。”楊小平進一步回應説,現在的學生參加勞動太少了,又不愛上課,體驗一下社會更能理解其中的不容易。
對於給學生組織流水線上的“勤工助學”,楊小平反覆強調,在招生宣傳時就和學生們説好了,並且都經過學生家長的同意,簽訂了協議書,“勤工助學”企業也經過了分管副校長的考察。
小云的母親告訴記者,自己並不知道孩子的“勤工助學”就是去電子器材廠“當工人”,在她看來,這樣的工作並不能教給女兒立足社會的知識技能。
針對學校給未成年學生提供假身份證,楊小平回應説:“這是下面的人操作存在問題。”
楊小平説,個別不符合年齡要求的學生主動要去,老師因為同情,就把他們一起帶上了,“當然,我們的做法也需要改進”。
同時,楊小平否認學校的行為是“‘學生工’中介”,他表示,學校尋找勞務派遣公司合作,是因為這樣的機構比學校更加專業,能減少學校直接對接企業的成本支出,學校也沒有靠學生“勤工助學”獲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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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聶魯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