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回應駕校限外令:外地人獲滬居住證可學車
作者:聂鲁彬
針對所謂上海駕校“限外令”,10月13日,上海市政府新聞發言人陳啓偉作出回應。陳啓偉表示,為了確保培訓質量,本市管理部門根據有關規定,將對駕培機構的本市户籍的學員和外省市户籍取得上海居住證明的學員提供駕培服務。
陳啓偉説,上海所有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學校的招生工作均按照國家有關法規依法開展。
陳啓偉表示,據瞭解,目前有不少外省市人員來上海學車,因此導致了許多人瞄準了這個商機,出現了各種個體車輛掛靠駕校,甚至借用駕校培訓證等現象,這些培訓忽視了學員的學車質量,甚至出現了虛報居住證信息,冒用上海居住證明以達到報名駕培目的的情況。
據交港部門統計,截止到2011年9月30日,全市共有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211家,教練員17867名,教學車輛16471輛;今年以來新增駕駛員42.5萬餘名,同比增長7.9%。其中本市籍學員20.9萬名,佔新增人數的49.2%,非本市籍學員21.6萬名,佔50.8%。他指出,從土地資源各方面的情況來講,也不可能容納太多的人異地學車。
陳啓偉説,為了確保培訓質量,本市管理部門根據有關規定,將對駕培機構的本市户籍的學員和外省市户籍取得上海居住證明的學員提供駕培服務。
同時,陳啓偉表示,針對部分駕培機構對外省市户籍學員徵收培訓費的問題,交港局已經緊急發文,明確本市駕培機構的收費標準不能搞區別對待:根據交通運輸部《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規定》,培訓機構調整培訓收費標準,應當及時公示並向管理部門報備,嚴禁違規擅自漲價;同一駕駛員培訓機構同一服務項目的收費標準必須相同,絕不允許針對不同學員搞區別對待;對違反以上規定的駕駛員培訓機構,一經查實,將依法作出嚴肅處理。近期,交港部門將會同市物價局展開專項檢查。
他説,針對部分駕培機構無序招生和違規組織異地培訓的情況,根據《機動車駕駛證業務工作規範》,市公安局交警總隊車管所將於近日起至年底,開展針對違規辦理居住證明申領機動車駕駛證的專項整治工作,加強機動車駕駛人考試監管工作,對已向公安交管部門申請考試的外省市户籍學員仔細核查實際居住情況,對居住證明造假的或提供虛假證明辦理居住證明的不予安排考試,對違規組織異地培訓的駕培機構將暫停考試。(新民網記者 李若楠)
責任編輯:聶魯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