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製售假牛肉案揭秘:豬肉醃製上色變牛肉
作者:聂鲁彬
法制日報記者杜萌 通訊員饒金軍
41歲的作坊老闆高奇沒有料到,他的“商業秘密”被一覽無餘地展現在全國電視觀眾的眼前——今年1月6日,中央電視台以《江蘇無錫假牛肉只賣十幾元背後的貓膩》為題,曝光了江蘇省無錫市發生的假牛肉事件。
年近半百的唐敏華也沒有料想到,身為工商監管員的他,與作坊老闆高奇的“密切合作”終致他身陷囹圄。
在無錫市崇安區人民法院分別對假牛肉案的涉案人員下達一審判決後,辦案檢察官向《法制日報》記者披露了這起案情的內幕。
低價“半成品牛肉”檢測露餡
去年6月,無錫市天鵬食品城就市場內銷售半成品假牛肉問題專門向工商所遞交報告,要求工商所予以打擊。
於是,來自天鵬食品城的一份份“半成品牛肉”檢樣,被送到無錫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及多家單位的食品檢測工作台上。經過嚴格程序進行生化試驗和顯微觀察之後,檢測人員確認:該半成品牛肉系非牛肉製品,且屬於不符合《食品添加劑使用衞生標準》的不合格肉類製品。而這一份份送檢的半成品牛肉中,就有出自天鵬食品城兩個攤位的同一老闆——高奇攤位出售的半成品牛肉,其每斤售價9元至11元,而正規牛肉每斤價格接近30元。相比之下,高奇攤位半成品牛肉的售價真是便宜得“離譜”。
無錫市惠錢路206號,這裏是高奇租用的倉庫。
無錫市公安機關立案查明:自2009年7月以來,高奇與家族成員從河南購得種母豬肉拉到租用倉庫,使用亞硝酸鹽、磷酸鹽進行醃製,利用胭脂紅、紅曲粉進行上色,再添加卡拉膠、牛肉一滴香等添加劑,燒製成半成品,冒充牛肉對外批發銷售。
辦案人員經調查取證獲知,犯罪嫌疑人高奇主要在入夜時分進行批發銷售。平時每天對外銷售400至500斤,過節時每天銷售1000斤左右。截至2011年1月4日案發前,高奇等涉案人員已銷售半成品假牛肉16萬餘公斤,涉案價值389萬餘元。
6月23日,無錫市崇安區人民法院對假牛肉案多名被告人下達一審判決:高奇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180萬元,其餘同犯也相繼獲刑。判決下達後,高奇等多名被告人沒有提出上訴。
放膽行事皆因“內鬼”策應
在“假牛肉案”眾多涉罪被告人中,工商監管員唐敏華與黑作坊老闆高奇涉罪互動,是辦案檢察官特別重視的案情細節。
據辦案檢察官介紹,廣益工商所工商監管員唐敏華負責無錫市天鵬食品城的工商監管工作。去年年初,唐敏華在巡查中發現天鵬食品城內銷售的半成品牛肉亞硝酸鹽超標,有些小塊牛肉僅憑眼看就能確認是假牛肉,但他卻視而不見,不予查處。在隨後的短短幾個月裏,該食品城內的“半成品牛肉”明顯增多。
高奇最先機警地覺察到這種趨勢發展下去的風險,因為在天鵬食品城各攤位上零售的“半成品牛肉”多由他與另一攤主提供,他生怕其“半成品牛肉”被工商查處,即通過中間人介紹結識了唐敏華。
高奇不僅多次請唐敏華吃飯,還多次以購物卡和現金賄賂唐敏華,以感謝他在工商部門的日常檢查中專門對自己給予的“關照”。
去年6月,天鵬食品城就市場內銷售“半成品牛肉”專門向廣益工商所遞交報告,請求工商所予以打擊,唐敏華漠視工商所領導要求,不予查處,致使高奇的違法行為得以繼續。同年11月,廣益工商所決定對天鵬食品城內經營“半成品牛肉”進行專項打假行動。作為行動小組成員,唐敏華向高奇透露了打假行動計劃,使高奇成功逃避了查處。
年近半百的唐敏華與高奇稱兄道弟,把向不法商家通風報信當成是講義氣,縱容高奇膽大妄為地非法牟利。
2011年3月31日,無錫市人民檢察院決定由無錫市公安局崇安分局對犯罪嫌疑人唐敏華執行逮捕。9月6日,無錫市崇安區人民法院判決唐敏華犯放縱製售偽劣商品犯罪行為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合併執行有期徒刑三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10萬元。一審判決下達後唐敏華沒有上訴,判決生效。
責任編輯:聶魯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