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汽協:汽車“三包”國內尚不具備環境條件
本報訊(記者劉磊濤)昨天,中國汽車工業協會針對汽車“三包”規定提出建議。中汽協表示,現階段汽車產品實施“三包”的相關配套體系不健全,全面實施汽車產品“三包”的環境條件尚不完全具備,目前不適宜倉促實施汽車“三包”規定。
上個月,國家質檢總局出台了《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徵求意見稿)》,即汽車“三包”規定草案。中汽協指出,汽車產品實施“三包”面臨舉證難、鑑定難、索賠難等諸多問題。當前權威的第三方鑑定機構的體系沒有建立,難以對汽車產品質量問題和性能故障作出科學、準確、公正的鑑定。如果倉促全面實施汽車“三包”,很可能難以達到有效保護汽車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初衷。
中汽協建議,汽車“三包”應分步實施,首先強化並規範“包修”,進而逐步探索實施“包退”、“包換”,待各項環境條件基本成熟以後全面實施汽車產品“三包”。中汽協建議,應該首先在個別地區或城市先試點試行汽車“三包”,待總結經驗後,在全國範圍內推廣。此外,因“三包”涉及消費者、銷售商、維修商、製造商和鑑定機構,除規定銷售商、維修商和製造商的義務外,也應明確規定消費者和鑑定機構的義務和責任,以免過度維權行為發生。
中汽協還表示,在汽車產品全面實施“三包”規定前,應進一步完善汽車召回制度。中汽協認為,汽車召回是為解決因產品設計不符合技術要求而導致的安全缺陷或隱患,而“三包”解決的是一般質量缺陷和廠商質量承諾和服務問題,因此,完善汽車召回制度是實施汽車“三包”服務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