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稱肇事司機碾壓小孩 很可能會判死刑
作者:方芳
律師説法
撞傷不如撞死,撞傷可能會賠一輩子?廣東法制盛邦律師事務所律師傅顯揚認為,這種説法非常片面,甚至可以説是誤讀。
按照目前法律規定的賠償方法,確實存在撞死人比撞傷人經濟賠償要低的情形。交通肇事傷殘等級由輕到重分為十級至一級,撞傷導致一級傷殘(最重)需要持續治療的時候,法律規定的傷殘賠償金與死亡賠償金從數額上是一樣的。由於需要支付醫療費,後續治療還要源源不斷進行賠償,所要承擔的經濟賠償明顯要高。
交警部門曾做過統計,撞傷人的經濟賠償高過撞死人的,其實比例非常低。從肇事所要承擔的刑事法律責任角度看,撞死人的法律性質就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交通事故中,撞傷一人為一般交通事故,而撞死一人則是重大事故。造成重大事故可能涉嫌交通肇事犯罪。而且,交通肇事只是過失犯罪,但撞傷人以後反覆碾壓致人死亡,或將被害人帶離事故現場後隱藏或遺棄,致使受害人無法得到救助而死亡,就構成了故意殺人罪,最高可以判處死刑。
“而這種反覆碾壓的手段會被認定為手段極其惡劣,很有可能判處死刑。”傅律師説。(信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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