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慈善“月月捐”風波引發質疑 官方表態
作者:方芳
“東莞慈善日”活動已舉辦兩年,社會反應良好。不過,近日有關部門一紙“慈善月月捐”倡議書規定卻讓該活動一度陷入尷尬的境地。事後,有關部門已進一步表態:“月月捐”不搞攤派,可隨時取消和變更。
目前,有關該事件的質疑與爭議已漸漸歸於平靜,但它所引發的公眾議論還是值得各方思考的。
慈善不能違背自願原則
回顧整個事件,有關部門是這樣解釋“綁卡定捐”倡議的:事先進行了民意摸底,目的是方便民眾,且可以隨時取消和變更。而民眾的質疑和不滿主要集中在兩個方面——“強制捐贈”和“行政命令”上。
網友“連海平”表示,為善最樂。慈善本是一件快樂的事,既能給施者帶來一定的精神滿足和愉悦體驗,又能給受者帶來實實在在的幫助。因此,慈善要通過一種和善、親善、友善的方式進行,讓施者獲得體驗快樂。強制的慈善捐贈,只能讓捐贈者體驗到一種權利不受尊重、利益受到侵害的厭惡感。
在本地門户網站的論壇上,網友的觀點相對直接。網友“道非道”説,強制慈善就是面子工程,為了面子好看,搞任務攤派一級壓一級。這種“殺雞取卵”式的異化慈善,會要了慈善事業的命。某匿名網友説,用行政命令叫人家捐錢,就算捐了也令人不舒服!“強捐”給捐贈者帶來不愉快的體驗,對慈善也未必就是福音。
事實上,種種質疑的背後是公眾對慈善行為不能自願的不滿。正如一網友説的,在慈善問題上,有一個常識永遠不能違背,那就是自願。
對慈善無端懷疑非理性
相對冷靜的人也有。某網友關注整個事件後説,部門回應很及時,真相還須考證,熱議仍會繼續。
一名評論人士則指出,當下不少慈善活動由官方或半官方組織策劃,確實不能凸顯現代慈善活動自覺、主動、日常化的特點,由此滋生了公眾的牴觸情緒,再加上慈善醜聞影響了民眾的慈善熱情。
但他認為,公眾也應放棄動機性懷疑傾向。無論如何,對慈善事業的無端懷疑本身就是一種非理性情緒,除了要靠社會輿論引導外,公眾更應理性對待。
政府角色應由主導變輔導
那麼,如何改變慈善公益現今所面臨的尷尬局面呢?
人民日報的評論員文章中指出,把慈善這一社會性的分配機制變成行政攤派、權力統籌,容易讓人產生逆反心理,無形中消蝕慈善組織的公信力。在此背景下,促進中國慈善事業的健康發展,必須使慈善真正植根於社會、依託於普羅大眾,而作為社會管理者的政府部門則要“有所為有所不為”。
有評論人士也認為,釐清自願和“被捐款”的界限,就應該讓慈善最好由社會團體來組織,政府則着力於完善制度環境。政府應退出慈善一線,集中精力於慈善制度環境的培育,把政府主導變為輔導,給民間社會以發展空間。
當“千分一”遇上“月月捐”
■相關
前幾天媒體報道了民間善人坤叔到民政局註冊“千分之一公益服務中心”,被民政局拒絕,原因就是“千分一”的名稱容易給人強捐的印象。網友“水軍無普”説,民政局自己搞個“月月捐”,通知都已下發了,還説自願原則。
對此,網友“倪明”則認為,純粹的民間公益團體,主張千分之一的收入助人,當地政府部門憂慮“硬性攤派”、“強迫捐款”不準註冊,自己的倡議“月月捐”起步需10元,索求(並綁定銀行)卡號,徑直劃扣,卻理直氣壯得很。相比起來,耐人尋味。(整理 記者 劉進)
責任編輯:方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