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防長”稱兩岸正在進行“換俘釋諜”事宜
作者:李柏涛
台“國防部長”高華柱12日透露,有關兩岸換俘釋放情報員一事“現在正在進行中”。對此,有島內分析認為,儘管交換“失事情報員”議題在島內持續發酵,但即便兩岸真的啓動相關作業,具體操作過程的困難恐怕也遠非外人所能知,能交換哪些人、又怎麼樣交換都需要細細研商,像巴勒斯坦與以色列11日達成協議,以需要釋放超過1000名在押巴勒斯坦人才能換取5年前被俘的以軍士兵吉拉德•沙利特,兩岸之間的“情報員的價碼”又如何,恐怕“知難行更難”。
據台灣《中國時報》13日報道,國民黨“立委”丁守中12日稱,兩岸關係雖大幅改善,但當年被“軍情局”派到大陸從事情報蒐集而被俘的人員,以及不少因從事間諜活動被大陸起訴的台商“都還在蹲苦牢”,台當局應促大陸“釋出善意”,並在“陳江會”中納入這項議題。對此,高華柱回應稱,有關兩岸交換被俘情報員的問題,前“國安會”秘書長丁渝洲曾提了很多次,台當局相當重視,相關事宜目前已通過“陸委會”、海基會各種渠道“正在進行中”,但還沒具體到釋放哪些被俘情報員的階段,未來將在“國安會”指導下把此案列入重大優先議題處理。高華柱還稱,兩岸在這方面彼此都已有善意響應,“只是還沒到開花結果的階段”。
據報道,近年來島內要求借兩岸關係改善之機交換失事情報員的聲音日漸趨強。2009年12月,前“軍情局”少將處長陳虎門首度公開呼籲隨着兩岸關係改善,大陸“應該釋放台軍情局的失事情報員”,並強調海基會應利用“陳江會”正式將處置被俘情報員議題端上台面,必要時兩岸可以“交換方式,互相釋放情報員“。去年3月,國民黨“立委”周守訓又稱,台當局應儘速召開專案小組研討,將釋放被俘情報人員列為兩岸商談議題。周守訓話音剛落,台“國安局長”蔡得勝就在“立法院”透露,“國安局”已開始建議利用海基會、海協會會談時,與大陸協商對失事情報人員的營救措施,儘管尚未有具體成效,但還是希望在兩岸關係緩和的情況下取得進展。同年4月,台“國安局”副局長嚴夢漢透露,已經建議陸委會通過兩岸協商營救台灣情報員,並且以在牢中罹患重病的人員為優先營救對象。
儘管兩岸共同協商解決被俘情報員議題目前為止尚未正式端上台面,但這並不意味該案毫無進展。《中國時報》報道稱,2008年8月,時任國民黨秘書長的吳敦義曾受前“軍情局局長”葛廣明之託,在隨國民黨代表團前往大陸訪問期間,通過“國共平台”向大陸探詢釋放被俘的前“軍情局”四處副處長朱恭訓上校以及組長徐章國上校的可能性。兩人之所以能“驚動”高層,是因為朱恭訓被稱為“近年來遭大陸逮捕的最高階現役情報人員”。據《中國時報》報道,雖然大陸對於釋囚要求沒有做出正面響應,但已讓兩人受到較好待遇。後來兩人同遭判處無期徒刑並在廣西南寧監獄服刑,但卻獲得1年內會見家屬4次的待遇,甚至可在大陸人員的監控下,外出到飯店與家屬用餐會客。
近幾年,台當局聲稱抓獲不少“共諜”,但是都沒有確鑿證據證明他們確實向大陸出賣情報,大陸方面也將所謂“共諜案”駁斥為“無中生有”。台當局對“共諜”的處置一直奉行“從重從快”的原則,今年5月,曾遭島內媒體熱炒的“少將共諜”羅賢哲被正式起訴,檢控方要求將其處以無期徒刑。台當局高層更對其泄露核心機密“重創美台互信”痛切不已,甚至揚言“不以重典處置不足以平民憤”,就連丁守中12日在呼籲兩岸“換諜”時,也“特別附加”一個條件,就是“絕不能將羅賢哲等被吸收的共諜納入範圍”。今年8月,台灣“高等法院”做出判決,以“間諜罪”對任大陸某電腦公司產品經理的台灣人賴坤玠處以1年6個月徒刑,這距離賴坤玠遭逮捕僅有短短的3個月時間,而根據台灣司法規定,刑事案件一審最長可達兩年。 (▲ 本報特約記者 林 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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