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公河慘案善後的法律博弈
作者:聂鲁彬
湄公河慘案善後的法律博弈
湄公河慘案中的船員均在境外遇難,因此涉及到了國內外各方法律內容,範圍廣、適用極其複雜。這其中不光有船員在國內的僱傭、外派等合同關係,還包括國際法、賠償法以及沿岸當事國相關法規等一系列法律內容
法治週末記者陳學紅 法治週末見習記者趙晨熙
10月13日,在湄公河金三角水域,13只孔明燈慢慢消失在夜空的黑幕中。
13只孔明燈代表13位遇難者。這是金三角水域遇難船員的29名家屬,在湄公河邊舉行的追思弔唁活動。
10月14日晚20時40分,29名家屬在中國警方的護送下,從泰國回到國內。
親人在湄公河慘案中的悲慘遭遇,給每位家屬帶來了無可挽回的傷痛,他們向媒體提出了七點訴求:
第一,呼籲我國政府儘快督促相關國家,查明事實,緝拿兇手;第二,呼籲泰國方面妥善保存遇難船員遺體,並儘快安排家屬去泰國接回遇難親人,按原籍習俗安葬;第三,為前往泰國的親友提供高水平中方律師、翻譯,切實維護遇難者及其親屬的權益;第四,准許中國記者同行,公正客觀報道,澄清不實、片面的新聞和傳聞,還事件以本來面目;第五,根據有關國際標準,對死難者進行賠償善後;第六,敦促瀾滄江-湄公河流域相關國家,確保該航道及流域的安全;第七,舉行集體鳴笛等紀念活動,紀念本次事件中遇難的所有中國船員。
而在解決相關訴求的過程中,會涉及我國加入的國際公約的相關規定,或與湄公河沿岸各國簽訂的條約的相關約定。湄公河慘案的善後將是摻雜多國法律的博弈過程。
緝兇:跨境追查涉主權中國獨立調查難
事情從10月5日案發至今,真相依舊撲朔迷離,主要負責調查的泰國方面仍未能給出權威的調查結果。儘快查出真相,成了眼下遇難者家屬們最大的訴求。
湄公河是流經中、泰、緬、老多國的國際河流,出事地點位於泰國領域內。
依據國際慣例,事發水域的管轄國對該水域發生的事件負有調查的責任。
復旦大學法學院教授陳浩然向《法治週末》記者表示,此次事件作為典型的刑事犯罪,其偵查權也是帶有明顯的主權區域性的。案發地泰國警方及司法部門負有調查緝兇責任。
此次事件中遇害者均為中國人,那麼中國是否有權利獨立組建隊伍去泰國查明真相,緝拿兇手呢?
在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教授辛崇陽看來,此舉目前無法實現。
被害人為中國人,因此中國也屬於事件當事國之一,有屬人管轄權。但因涉及到他國主權問題,直接赴泰調查難以實現。但是可以督促和協助相關當事國儘快查明真相,早日緝拿兇手。
“無法獨立調查並不等於放棄調查,中方仍可以開展一些輔助性工作可以配合泰方儘快查明真相。比如像提供相關船舶人員資料、提供法醫技術支持等。”陳浩然對《法治週末》記者説。
依據國際法“用盡當地救濟原則”,泰方應用盡其行政和司法的全部實質性保護辦法並充分正確地使用法律規定的一切程序上可利用的辦法來調查解決此案。
有學者也指出,如果有充分的證據證明他國司法無法查明真相,我國可以依屬人管轄權提起訴訟,對事件進行調查,並可依國際司法協助等途徑,跨境追兇。
10月15日赴雲南工作組組長、外交部領事司副司長邱學軍告訴媒體,由外交部領事司副司長、領事保護中心主任郭少春率領的赴泰國工作組現已抵達泰國,敦促和要求泰方調查事實真相。
泰、緬等方面也都表示,願與中方合作共同調查事件的真相,早日緝兇。
10月16日上午,中泰雙方開始對遇襲船隻進行首次共同現場勘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