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爾教育當局允許學校內存在同性戀 教師家長不解
作者:乌元春
環球網記者張哲報道,據韓國《中央日報》10月20日消息,韓國首爾市教育廳“學生人權條例諮詢委員會”在學生人權條例方案中加入了“允許同性戀”的條款,引起很大爭議。諮詢委員會方面表示“應當尊重選擇性取向的基本權利”,但大多數學生家長和教師對此十分不解,認為這“反而會助長同性戀”。
報道稱,首爾市教育廳表示,負責制定《首爾學生人權條例》的學生生活指導政策諮詢委員會14日向教育廳方面提交了修改條例。據瞭解,諮詢委員會於上月7日公佈了包括允許校內集會、髮型及服飾自由等的草案,在本次修正案中又增加了“學生有不因性取向而遭歧視的權利”。意思是“不得以學生有同性戀取向就對其進行歧視”。諮詢委員會認為“有一些學生對自己的性取向有些混亂,這是現實存在的問題,學校不能對此坐視不管”,因此在條例中加入了同性戀相關內容。
據悉,韓國一些具有“進步傾向”的市民團體也提交了包含同樣內容的議案。韓國教師工會方面表示:“有些老師把(同性戀)孩子當成病人,這一修訂案能夠保護那些因為公開自己性取向而被孤立或是遭遇不快的孩子,是個值得肯定的修訂案。”
不過,學生家長團體——“愛學校的父母組織”方面表示:“在青少年時期,孩子們分不清楚什麼是愛,什麼是喜歡,人權條例中明確提出允許同性戀,這樣反而會越描越黑,令人擔心。”首爾市中學校長協會也表示:“不僅允許校園集會,甚至公開允許同性戀,學校條例是不是太過前衞了。這樣會使得一般的學生產生其他想法,反而會助長同性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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