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媒體歪曲沃爾瑪在華違法受罰 稱中國抓着小事不放
作者:贺超
新華網北京10月19日電(記者任沁沁王建華程志良)在華投資企業無論是誰觸犯了中國法規,都要受到查處、懲罰,此乃天經地義,這並非買賣商品可以討價還價、挑挑揀揀,也不是幼兒犯錯可以網開一面、不予追究。然而,這樣一個簡單道理卻被常以道義自居的美英等西方國家一些主流媒體歪曲踐踏了。
美國零售業巨頭沃爾瑪的12家重慶門店,將普通豬肉貼上“綠色食品”標籤出售給消費者至少長達20個月,更甚者,其在接受執法部門調查時態度卻極度傲慢、排斥合作。日前,重慶市依法作出懲罰決定,沒收違法所得、處以5倍罰款,責令停業整頓15天,並逮捕、拘留涉案人員。
然而,這起沃爾瑪違法受罰事件卻如同“一石激起千層浪”,美英等西方國家一些主流媒體不僅不譴責欺詐牟利者,不同情權益受損者,反而戴上“政治有色眼鏡”一哄而上,強詞奪理、借題發揮,將施害者描繪成受害者,並大肆對中國進行誣衊攻擊。
美國《紐約時報》在最近的一篇相關報道中起筆便將重慶市定義為“帶有極端民族主義偏見的中國西南部城市”,並在下文進一步寫道:經濟民族主義,即評論家所謂的“近似仇視外國人的行為”……在內地最大城市重慶最為突出。
《紐約時報》的報道全然無視這是一起長期的、故意的欺詐牟利違法行為。它輕描淡寫地稱這次事件為“labelingdispute”(標籤爭議),稱冒牌綠色豬肉為“mislabelingpork”(貼錯標籤的豬肉),並用諷刺的口吻寫道,豬肉雖不“綠色”,但至少沒毒,而中國食品安全事件頻發,中國政府卻總抓着“小事”不放。
美國《華爾街日報》則在其系列報道中,充斥着這樣的主觀色彩表述“威權主義的中國”,“變化無常的監管者”,“中國欺負沃爾瑪”,“沃爾瑪在棍棒下卑躬屈膝”,“沃爾瑪在中國面臨法律及政治障礙和風險”等。其報道稱,在中國政府領導人希望撫平民眾對食品安全的憤怒之際,外國公司可輕而易舉地成為眾矢之的,處罰沃爾瑪是“殺雞給猴看”。
《華爾街日報》的報道還以沃爾瑪受罰事件為新由頭,東拉西扯,擴大指責中國的政府採購規定、自主創新政策,以及竊取知識產權、非法提供補貼等它所認為的中國惡化投資環境、歧視外資企業的行為。並威脅道:“美國參議院投票通過了涉及人民幣匯率操縱的法案。這項法案如果在眾議院獲得通過,將可能引發中美貿易戰。這至少來説是一種挑釁。不過,對於那些厭倦了觀看在中國很多城市像重慶這樣"欺負"外國公司的人,或許這已經不重要了。”
英國《金融時報》的報道也遙相呼應:“對於該公司(沃爾瑪)和其他許多在華外商投資企業來説,監管環境幾乎從未像現在這樣惡劣。”
美英等西方國家一些主流媒體還似乎約好了一樣,同時進行了更離譜的主觀臆測,即將這起沃爾瑪違法受罰事件與明年的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換屆強行聯繫起來。
明眼人都能看到,當前中國對待內外資企業是一視同仁的,中國不僅從來沒有歧視過外資企業,相反,在改革開放以來的絕大部分時間裏,還在土地、税收等諸多方面給予外資企業“超國民待遇”。
在食品安全問題上,中國政府對國人的違法犯罪行為也是同樣處罰嚴厲的,例如,在查處的三聚氰胺奶粉事件中,主要涉案罪犯甚至被判處了死刑。而查獲的其他大量假冒偽劣食品製售事件涉案人員也依法受到了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