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教育廳辦公室副主任因誹謗幹部被雙開
作者:张淳
2011年9月,根據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的要求和省委領導的指示,省紀委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嚴肅查處了省教育廳辦公室副主任李恩闊在省委換屆考察期間利用互聯網惡意誹謗領導幹部的嚴重違紀違法案件。2011年10月17日,省委高校紀工委、省教育廳決定給予李恩闊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現通報如下:
李恩闊,男,漢族,1972年10月出生,湖南省邵陽市人,1997年參加工作,2000年加入中國共產黨。2009年起歷任《紅河日報》副主編,《雲南教育》報刊社副社長等職。2009年5月任省委高校工委辦公室副主任、省教育廳辦公室副主任,2011年4月主持省委高校工委辦公室、省教育廳辦公室工作。
經查,李恩闊在紅河州工作期間,曾對紅河州委某主要領導產生不滿。2011年8月,李恩闊道聽途説了解到紅河州委某主要領導可能會列入省委換屆考察對象。為發泄私憤,損毀領導形象,使其在換屆時無法成為省級領導推薦人選,李恩闊憑自己想象、故意捏造事實,於8月28日上午在辦公室電腦上編寫了標題為《紅河州委某領導妙評高爾夫》的電子文檔,交給其友肖某,要求肖某在省委換屆考察開始時發在互聯網上並找人跟帖。肖某按照李恩闊的安排,於9月3日至5日期間,分別通過某桑拿中心和肖某辦公室的電腦在互聯網上發出了《紅河州委某領導妙評高爾夫》的網貼。李恩闊多次查看並跟帖,誹謗某領導。另查明,李恩闊利用擔任省教育廳辦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的職務便利,在今年秋季大學、中學、小學、幼兒園的招生中,組成涉及省、州、縣三級的多重關係網和利益鏈,通過為學生辦理入學、錄取、擇校、選校等手續,層層盤剝,大肆收受賄賂,現已查證核實李恩闊受賄就達41.5萬元,其他問題正在進一步調查之中。
今年是我省集中換屆之年。胡錦濤總書記在十七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上強調,要加強對地方換屆工作紀律的保障,確保地方黨委換屆工作風清氣正;賀國強同志在會上對嚴肅換屆紀律、保證換屆風清氣正作了明確部署。中央紀委和中央組織部聯合下發了《關於嚴肅換屆紀律保證換屆風清氣正的通知》。按照黨中央和省委的統一部署,省紀委會同省委組織部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嚴肅換屆工作紀律的通知》,並組織檢查組對換屆紀律執行情況進行督查。黨中央和省委反覆強調,各級領導幹部要嚴格遵守和執行換屆紀律,營造風清氣正環境,保證換屆工作順利進行。但李恩闊作為黨員領導幹部,對此置若罔聞,恣意妄為,為發泄個人私憤,在省委領導班子換屆考察期間,利用互聯網惡意誹謗領導幹部,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完全背離一名黨員領導幹部的基本道德,不但損害了他人聲譽,侵犯了他人合法權益,而且干擾破壞了國家機關正常的工作秩序,敗壞了黨和政府的形象,造成了極其惡劣的政治和社會影響。這起案件的發生,再次給我們敲響了警鐘。全省各級各部門和廣大黨員領導幹部要從李恩闊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訓,引以為戒,堅決抵制和反對誹謗、誣告陷害等歪風邪氣和違紀違法行為,自覺維護風清氣正的換屆環境,確保換屆工作圓滿完成,確保各項工作平穩過渡和順利交接,為實現雲南科學發展、和諧發展、跨越發展提供堅強的政治和紀律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