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曲靖鉻污染肇事企業未處理鉻渣擅自復產
作者:李柏涛
前不久,雲南曲靖鉻污染事件被披露,引起全國廣泛關注。8月16日,雲南省環保廳要求,肇事企業陸良化工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陸良化工”)在停產整治期間,必須完成老鉻渣庫和現廠內渣庫堆存的全部鉻渣的無害化處理,未經曲靖市環保局驗收,不得恢復生產。
然而,據當地村民反應,9月底,陸良化工在沒有滿足復產條件的情況下竟然恢復部分車間生產,而試圖阻止其復工的部分村民被企業保安打傷。
《經濟參考報》記者近日趕赴雲南曲靖調查發現,陸良縣小百户鎮興隆村村民仍然生活在“鉻污染”環境中,沒人對污染土壤進行檢測,甚至連隨處可見的鉻渣也未作處理。
肇事企業擅自復產 村民阻止被打傷
9月1日環保部副部長張力軍表示,對現有鉻鹽生產企業,2011年年底前未完成2006年後新產生鉻渣治理任務的,以及2012年年底前歷史遺留鉻渣治理任務未完成的,一律停產整頓,處置完畢方可恢復生產。然而,據當地村民反應,在鉻渣並未得到有效處理的情況下,肇事企業陸良化工竟擅自恢復生產,而試圖阻止其復工的部分村民被企業保安打傷。
鉻污染事件發生後,國務院和雲南省領導紛紛作出批示。8月16日,雲南省環保廳向曲靖市人民政府發送《關於雲南陸良化工實業有限公司非法轉移傾倒鉻渣,造成環境污染事件處置意見的函》稱“根據我廳調查,造成此次污染事故的雲南陸良化工實業有限公司其行為存在主觀上的故意,有着不可推卸的責任”,建議曲靖市人民政府依法追究該公司法人代表及主管人員當事人的法律責任,並追究有關部門監管責任人的責任。
9月1日,環保部副部長張力軍在全國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工作視頻會議上宣佈:從即日起,停止受理、審批雲南省曲靖市的所有工業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直至該市全部完成非法傾倒鉻渣和被污染土壤的處置工作等整改要求。張力軍在會上強調:“對現有鉻鹽生產企業,2011年年底前未完成2006年後新產生鉻渣治理任務的,以及2012年年底前歷史遺留鉻渣治理任務未完成的,一律停產整頓,處置完畢方可恢復生產;鉻渣堆存場所存在環境污染隱患的,要求採取切實措施進行整改,防止污染擴散。”
無論是環保部的要求還是雲南省環保廳的規定,陸良化工及其關聯企業陸良和平科技有限公司的復產,都應履行十分嚴格的手續。然而眾多村民反映,9月底,陸良化工部分車間及其關聯企業陸良和平科技有限公司的維生素k3、鉻粉等生產線均已復產。一些村民去阻止企業生產,結果被保安追打,一些人被打傷。
記者查閲工商登記資料發現,陸良化工和和平科技的法人代表均為徐建根,登記住所也均為西橋工業園區。記者實地走訪則發現,兩家企業確實是混在一起的,沒有任何明顯的隔離圍牆,在大門口的銅牌也只標明瞭“和平科技”,四處尋覓未見“陸良化工”的牌子。和平科技總經理湯再楊則對外界公開宣稱,和平科技和陸良化工實為一家企業,前者負責生產,後者負責銷售。記者進一步調查發現,陸良化工和和平科技在工商部門登記的經營範圍原來差不多,均包含了“重鉻酸鈉”的生產和銷售,而生產重鉻酸鈉必然會產生鉻渣。蹊蹺的是,今年6月7日,也就是在異地傾倒鉻渣事件發生前後不久,和平科技的經營範圍進行了部分變更,即將“重鉻酸鈉及其深加工鉻鹽的生產、銷售”變成了“鉻鹽的生產、銷售”。有業內人士認為,企業此舉目的十分明顯,就是想把和平科技從鉻污染事件中解脱出來,保其正常生產,事實上本次鉻污染事件中陸良化工是“元兇”,和平科技也難辭其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