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民黨質疑馬英九“和平協議必須先經公投”説法
作者:范凌志
台灣媒體制作的所謂“公投”流程
環球網10月21日消息,馬英九20日上午9時臨時召開記者會,説明“兩岸和平協議”最後要透過“公民投票”通過來達成成熟條件。馬英九稱,這協議比ECFA涉及的層面更廣,所以才考慮到可以採用“公投”的方式,這兩個議題的性質並不相同。對此,台灣各界議論紛紛。親民黨發言人李桐豪質疑馬英九對“和平協議”進行“公投”的構想的形成過程過於粗糙,或引發藍綠激烈對抗。
馬英九提出“兩岸和平協議”構想後,綠營指為“賣台、邁向統一”。而馬英九稱,兩岸關係“先經後政”、“先急後緩”、“先易後難”原則不變,“和平協議”簽訂的目的是要鞏固“不統、不獨、不武”這個現狀;因此洽籤兩岸和平協議的3個成熟的條件,“民意支持”與“國會監督”的細節,即指不排除民調、“立法院”決議或公民投票,如果“公投”沒過,就不會簽署“和平協議”。
親民黨發言人李桐豪質疑,馬英九提出兩岸“和平協議”構想,到底有沒有與黨內、各政黨和美日、大陸等先行溝通?如果國民黨“立委”提出這項“公投”案,勢必引爆藍綠激烈對抗。屆時很可能兩岸和平沒有得到,台灣內部先爆發衝突。
李桐豪認為,兩岸關係錯綜複雜,兩岸“和平協議”簽定的過程當中,應該要有階段性,“兩岸和平發展的過程當中,應該強調架構的概念”,要有時程、內容與程序,應該按照輕重緩急,決定民主機制運作如何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