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嶽陽農行3349萬存款被放高利貸 6年無法追回
作者:聂鲁彬
“也怪我當時貪圖高息,但你説錢存到銀行裏都不保險,還有什麼地方是保險的?”在湖南長沙做生意的劉夢後悔莫及。2005年11月,當時朋友介紹他存到中國農業銀行湖南嶽陽分行德勝分理處(以下簡稱“農行分理處”)的550萬元,在他存款後沒幾天就被人取走,至今無法追回。
後來他才知道,有此遭遇的不止他一個人,有的損失達上千萬元。他們分別將農行分理處告上法庭,沒想到案子一拖5年多,至今無果。
2011年10月18日,被騙儲户之一王夢飛告農行分理處的案子開庭,劉夢也從長沙趕來旁聽。其他儲户的案子將陸續開庭。
錢存到指定的銀行,馬上就能拿到高額利息
2005年11月,劉夢經人介紹認識了在中國銀行長沙某支行工作的易偉。易偉跟他説,岳陽農業銀行的一個朋友年底前有存款指標完不成,讓他幫着攬一些儲户,可以付高額利息,日息千分之四,只需要存一個月,過了年就可以拿。面對這麼高額的回報,錢存到銀行又是零風險,劉夢心動了。不久後,他便從長沙趕往岳陽,到了易偉所説的農行分理處,並且“他告訴我説到右手最裏面的櫃枱辦理”。開户後,劉夢將多年的積蓄轉入新開的賬户中。他做夢也沒想到,他前腳把錢存進去,後腳就有人把錢取走了。
取錢的人叫張政欽,是岳陽幾家公司的負責人。2005年9月,張政欽經朋友介紹與易偉認識,稱自己企業資金流動緊張,急需融資還貸和盤活生產經營,希望易偉幫他融資。經雙方協商約定,易偉同意並負責從長沙市籌集資金,要求張政欽支付日利率千分之五的高額利息,按照約定將資金存入張政欽指定的銀行,在張政欽規定的時間內,存款人不到銀行查詢和支取,存款人開户時不設密碼,開户後向張政欽提供存摺户主身份證複印件和存摺賬號及户名等信息。資金一到賬,張政欽應立即向易偉支付規定期限內的利息,然後由張政欽自己想辦法支取使用存入銀行的資金。
幾天後,劉夢確實拿到數十萬元的利息,不禁心中一陣激動。實際上,此時他已經掉入一個無底洞。同時掉下去的還有王夢飛、劉翌、張賁陽、孫蘭霞(現名孫銘含)及長沙一方科技投資有限公司等儲户,涉及資金共3349萬元。
在儲户們將款項存入銀行後,張政欽即按照日息千分之五的標準支付了首期利息共260萬元給易偉,易偉按照千分之四支付給另一中介人210萬元,中介人再將利息轉付給各儲户。
銀行工作人員配合,無須存摺身份證便輕易支取上千萬元
劉夢怎麼也想不通,按照銀行相關規定,5萬元以上的大額取款就必須本人帶存摺和身份證方能支取,自己的錢存到銀行,存摺和身份證一直在自己手中,怎麼會被人輕易取走呢?
農行分理處的業務員張玲將這個不可能變成了可能。張政欽在與易偉達成協議後,便找到張玲,稱自己的朋友借給其一筆資金,但要匯入銀行,希望張玲在無存摺的情況下憑儲户身份證複印件和賬號,幫忙取出這些錢。張玲答應幫忙,於是,上述人員存款都被指定到“右手最裏面的櫃枱”,辦理業務的正是張玲。
在儲户把錢存入銀行後的當日或次日,張政欽自己或指使司機曹其來到農行分理處,將儲户姓名、賬號、金額等信息寫在紙條上,連同儲户身份證複印件夾在一箇舊存摺內遞給張玲,張玲則通過手工輸入儲户信息的方法,違規為張政欽辦理取款。
實際上,此時張政欽的幾家公司都已是負債累累。到2005年8月,其幾家公司尚欠金融機構貸款1億多元。2005年11月至2006年年初,在張玲的協助下,張政欽以高息為誘惑,“融到”資金3349萬元。這些錢,張政欽多數用來歸還其欠債。他用這種“拆東牆補西牆”的方法不斷借錢,最後終於無力歸還。
2009年9月22日,張政欽被湖南省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以集資詐騙罪最判處有期徒刑15年,罰款30萬元。張玲犯集資詐騙罪和挪用公款罪,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罰金5萬元。
宣判後,二人提出上訴。2009年11月26日,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