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界人士熱議“見死不救”教授反對立法論罪
作者:李柏涛

■昨日,一位代表在會議間隙獲知小悦悦離世的消息後,心情沉重,埋頭無語。新快報記者 寧彪/攝
30多名法律界人士研討“小悦悦事件”折射的社會問題
■新快報記者 黎秋玲
上天終將小悦悦帶走了。
這個不幸的事件折射出哪些深層次社會問題?如何讓社會正氣成為社會主導價值與力量?昨日,由廣東省社工委牽頭的“譴責見死不救行為,弘揚見義勇為精神”主題系列座談會也已進入第三場,30多名法律專業人士從社會、道德、司法等角度對事件進行了討論,並提良策。建立救濟機制、獎懲機制等聲音逐漸清晰。
“如果將見死不救定罪,奉勸會游泳的人一輩子不要到珠江邊,因為不知什麼時候有人落水了,如果你不去救就會有牢獄之災。”
——省人大代表、律師朱列玉
“ 可以規定在裁判可能造成較大的社會影響的時候,適當公開徵求公眾意見,甚至可以讓公眾參與。”
——佛山中院辦公室副主任李軍
反思
以財富分配兩極分化嚴重以及官員腐敗為代表的社會普遍不良現象,營造了不顧誠信、不講規則、強者通吃的社會心理,社會底層民眾缺乏應有的安全感,人人盡力避開各種“麻煩”以求自我保全。
一味注重經濟缺失温情
“在經濟掛帥的發展模式下,整個社會關係逐漸變成了金錢關係和利益關係。人與人之間的關係物質化明顯,温情缺失。”廣東省律師協會副會長莊偉燕在會上如是反思道。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法學院院長、教授蔡鎮順表示認同,他説:“事實説明,我國經濟雖然獲得長足的發展,但道德沒有同步發展,反而是倒退。”
“政府應該考慮適當放緩經濟增長的步伐,更多地進行文化建設。”廣東省人大代表吳青律師還建議道。
陌生人社會缺倫理秩序
“當前,我國正處於社會轉型期,從傳統的熟人社會向陌生人社會轉型,熟人社會所遵循的道德規範難以適用於陌生人社會,而規範陌生人之間的市場秩序、道德還沒有完全形成,導致社會誠信缺失、道德失範,人與人之間互不信任成為普遍現象。”廣東省法院研究室副主任費漢定分析説,“18路人”之所以見死不救,正是陌生人社會缺乏信任的一個縮影。
費漢定認為,“冷漠現象”的背後,折射出一些深層次的社會問題,這就是我國由鄉村“熟人社會”向都市“陌生人社會”轉化中的社會倫理困惑和價值觀需重塑。
撞死人比撞傷人賠得少?
“目前我們法律規範對此類事件的處理有缺陷:一筆死亡賠償金和一輩子承擔高昂醫療費用比較,就有可能得出一個結論:撞死人比撞傷人賠得少,救下來去醫療或者評定殘廢後卻比撞死人賠償的多。這種法律設計本身是有問題的。”廣東粵通律師事務所主任肖文齊認為,應當從執法、司法、普法上加大對肇事司機見死不救的懲罰成本,有時候甚至是刑事責任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