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邳州黑老大建“地下出警隊” 8成員獲刑
作者:张淳
新華網江蘇頻道南京10月23日電 (記者葉超)為非法獲取經濟利益,2009年以來,“黑老大”楊光糾結十餘名社會閒散人員,充當“地下出警隊”。今年10月20日,江蘇省邳州市人民法院對該起涉黑案件進行宣判,楊光、張勇、顏東雨等8人因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分別獲刑10年6個月至1年5個月。
法院審理查明,2007年底刑滿釋放的楊光於2009年結識被告人張勇、顏東雨後,三人又糾集十餘名社會閒散人員及兩勞釋放人員,在邳州、新沂等各鄉鎮充當“地下出警隊”,替人捧場架勢、擺平事端,插手社會事務管理,並以此獲取請託人的報酬。楊光將獲得的報酬用於該團伙日常開銷及作案費用,並以此達到籠絡團伙成員的目的。
以楊光為首的該黑社會性質組織在邳州、新沂等地大肆實施聚眾鬥毆、尋釁滋事、強迫交易、敲詐勒索、非法拘禁、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等犯罪行為。經查明,該組織共實施尋釁滋事12起,聚眾鬥毆2起,非法拘禁3起,強迫交易1起,故意毀壞財物2起,違法行為10起,嚴重破壞了當地正常的生產、生活、工作秩序,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法院審理認為,該帶犯罪組織以楊光為組織者、領導者,張勇、顏東雨為骨幹成員,薛松等10餘人為一般參加者,人員較多,層級分明,並形成了約定俗成的組織紀律,是帶有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最終,楊光、張勇、顏東雨等8人因涉黑被判刑,另有多人因尋釁滋事、非法拘禁、強迫交易等罪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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