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協就機動車商業險徵意見 駕照失效可納入保險
作者:聂鲁彬
本報記者 孫超逸
商業車險中部分備受消費者爭議的“免責條款”或許即將成為歷史。中國保險行業協會(以下簡稱“中保協”)近日對外公佈了《中國保險業協會機動車輛商業保險示範條款》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協會條款”),向全社會公開徵求意見。與之前的商業車險條款相比,舊條款中的14項免除責任的拒賠項目此次被納入到了保險責任範圍中。同時,協會條款還就商業車險的理賠方式、索賠資料提供等方面進行了調整。
“駕駛證失效”納入保險責任
“一出事故,保險公司就拿各種理由來推脱,不願理賠。”家住海淀的齊先生一提起車險中的“拒賠項目”就十分氣憤。齊先生本應在今年6月份之前進行駕駛證年審,但工作一忙就沒注意。然而沒過幾天,齊先生駕車在道路上發生了剮蹭事故,打電話找保險公司理賠,保險公司卻以保險協議免責項目中含有的 “駕駛證失效或審驗未合格”一條拒絕賠償。無奈之下,齊先生只好自己掏了腰包。
有過類似經歷的並不只有齊先生一人,但是以後保險公司或許將無法再用這樣的“理由”來拒絕向車主進行賠償了。在中保協此次出台的“協會條款”中,將原來商業車險條款中諸如 “駕駛證失效或審驗未合格”、“改變使用性質未如實告知”、“被保險機動車拖帶未投保交強險的機動車或被未投保交強險的其他機動車拖帶”等14條有爭議的免責條款予以刪除。
“我們考慮到被保險人的駕駛能力並沒有因為駕駛證是否失效而發生顯著的變化,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把它從責任免除當中刪除了。”中國保險行業協會車險工作組專家李冠如表示,“協會條款”之所以弱化保險協議中的部分免賠責任,是為了更大範圍地保障消費者權益,“保險公司承保就應當承擔保險責任”。
同時,“協會條款”還將原有商業車險中“教練車特約”、“租車人人車失蹤”、“法律費用”、“倒車鏡車燈單獨損壞”、“車載貨物掉落”等附加險的保險責任也直接納入到了主險保險責任,以免除附加險給投保人帶來的額外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