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審計7部門 63億賣地收入支出未報人大批
作者:齐潇涵

廣州市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昨日舉行第四十五次會議。會議由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張桂芳主持。據悉,本次會議的議程包括審議人事任免事項;審議《廣州市募捐條例(草案二次審議稿)》、《廣州市水務管理條例(草案二次審議稿)》、《廣州市建築廢棄物管理條例(草案二次審議稿)》、《中新廣州知識城條例(草案)》等。
去年年初支出預算17億沒有落實到用款單位,921個項目支出執行率低於50%,467個項目執行率為零,在土地出讓金收入中安排63.22億元支出未報市人大審批……昨日提交會議審議的《關於廣州市2010年度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顯示,2010年度市本級預算執行總體情況較好,市本級財政實現收支平衡,較好地完成了市十三屆人大第五次會議批准的財政預算。不過,審計也發現了一系列問題。
根據審計報告,對2009年度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中發現的問題,整改率達100%。通過整改已上繳財政21500萬元、已歸還原渠道資金4820萬元、調賬資金86934萬元,整改率100%。有關部門對審計移送的5個事項經過查實後,已進行了相應的處理處罰。有關具體整改情況,市政府已向市人大常委會提交了專題報告。
921個項目支出執行率低於50%
去年,廣州共有31個預算部門向社會公開了部門預算。審計發現,市財政預算管理主要存在:支出預算編制不夠細化和準確、執行率偏低,部分預算變更未按法定程序報批,部分收支事項處理不夠規範,部分資金未及時清理安排使用,將未安排具體項目的資金使用額度2027.82萬元下達給預算單位。
根據審計工作報告,年初支出預算170000萬元沒有落實到用款單位。年終決算虛列結轉下年支出308120萬元。部分預算項目的支出執行率偏低。2010年,在一般預算支出年初預算安排的13396個項目中,有921個項目支出執行率低於50%,佔總項目數的6.88%,其中有467個項目執行率為零,佔總項目數的3.49%。
市審計局局長袁錦霞在報告中説,審計發現,調增預算支出涉及的一級預算科目佔總科目數的69.56%,未提請市政府報市人大常委會審批;暫付款3679.44萬元未報市政府審批;在土地出讓金收入中安排632200萬元支出未報市人大審批。
另外,未按經法定程序批准的開支範圍列支歸墊項目資金241000萬元。未清理壓減結餘結轉的項目資金65129.58萬元。其中2008年至2010年連續3年未發生支出的資金1476.38萬元,2009年至2010年連續兩年未發生支出的資金63653.20萬元。“空氣整治50條”專項補助資金5245萬元未按財政直接支付的規定執行。
税收徵管審計結果表明,市地税局税收優惠政策執行情況良好,暫未發現違規出台税收優惠政策的情況。不過,審計也發現,市地税局未按規定對7户納税户逾期繳納的税款10509.37萬元收取滯納金。12户納税户未足額申報繳納各項税費2309.37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