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電總局稱限娛令説法不準 多檔節目討人厭
作者:李柏涛
廣電總局近日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電視上星綜合頻道節目管理的意見》。昨天,廣電總局新聞發言人就《意見》的具體內容和媒體關注的問題,接受了新華社記者的專訪。廣電總局強調,媒體將《意見》稱為“限娛令”是不準確的説法。觀眾對全國衞視周播126檔娛樂節目的現狀很不滿,《意見》的推行能讓電視熒屏更加豐富多彩、健康向上。
《意見》不是“限娛令”
對於媒體多次提及的“限娛令”,新聞發言人明確指出將《意見》稱為“限娛令”是不準確的,因為廣電總局一直在鼓勵創辦積極健康的娛樂節目。“限娛”的簡單説法,容易引起人們的誤解。《意見》主要是針對當前羣眾反映強烈的部分上星頻道電視節目過度娛樂化、格調低俗、形態雷同等傾向而制定的一整套管理措施,包括明確電視上星綜合頻道定位、增強新聞類節目播出量、改善節目類型結構等多個方面,是一個全面規範電視上星綜合頻道播出管理的文件,其目的是為了使電視熒屏更加健康向上、豐富多彩,更好地滿足廣大觀眾多樣化多層次高品位的收視需求。
加大新聞類節目
新聞發言人表示,目前34家電視上星綜合頻道中,日播新聞類節目時長達到120分鐘以上的只有15家,所佔比例為44%;每日黃金時段內自辦新聞類節目達到2檔以上的有23家,所佔比重為68%。《意見》實施後,有接近半數的電視上星綜合頻道會增加新聞類節目播出量,廣大觀眾將能夠更加及時充分地獲得更多的新聞信息。
《意見》要求各電視上星綜合頻道要加大新聞類節目播出比例,同時要求電視上星綜合頻道在着力辦好新聞類節目的同時,要適應人民羣眾多層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擴大經濟、文化、科技、教育、少兒、紀錄片等類型節目的比例,加強宣傳教育功能,改善節目類型結構,着力提高節目質量。每個電視上星綜合頻道還要至少開辦一個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思想道德建設欄目,9月1日起各上星綜合頻道已經陸續推出相關欄目。
形態雷同意見大
談及對一些節目類型
進行調控的原因,新聞發言人透露,據廣電總局收聽收看中心統計分析,目前全國34個電視上星綜合頻道在晚上黃金時間段內播出的娛樂性較強的節目每週總計有126檔,主要包括婚戀交友類、才藝競秀類、情感故事類、遊戲競技類、綜藝娛樂類、訪談脱口秀等。不少觀眾對此很有意見。一是節目形式雷同造成電視資源浪費;二是不利於節目創新;三是一些節目為了在同種節目中爭得關注,不惜降低節目格調,熱衷於傳播緋聞軼事,甚至編造故事、假冒當事人。加強管理就是要避免同類節目跟風抄襲、總量過多、質量不高的問題,同時鼓勵創新創優,為羣眾提供更加多樣化的節目服務。
過度娛樂化可界定
新聞發言人強調,不能把防止過度娛樂化簡單地理解為要限制娛樂節目。看電視節目是否存在過度娛樂化傾向,可以從以下四個方面衡量。
一是功能原則。凡是追求娛樂至上,忽視思想內涵,排斥審美追求,拒絕承載社會責任、主流價值的,應當屬於過度娛樂化。
二是元素原則。有些電視節目從主題定位、類型劃分上雖然不是娛樂節目,但在節目創作過程中,過多添加了娛樂元素,結果喧賓奪主、娛樂氾濫,沖淡了原有主題,淹沒了節目的理性精神和人文情懷。
三是效果原則。看一個節目是不是過度娛樂化,要看其最終傳播效果,是主題積極、格調健康,能夠振奮精神、愉悦身心,還是以吸引眼球和提高收視率為主要目的,追求淺層次情感宣泄和快感滿足。
四是總量原則。目前我國共有上星綜合頻道34個,此外還有一些少兒、動畫、外宣、少數民族語言等上星頻道。如果在每晚黃金時間,有一半頻道都在播出PK選秀、遊戲狂歡、家庭衝突等娛樂性較強的節目,必然讓觀眾感到滿眼都是娛樂,電視台成了大舞台。娛樂性較強的節目過於集中時,總量上就會呈現過度娛樂化傾向,就需要加以調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