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局回應質疑:GDP不能完全反映生活質量
作者:李柏涛

GDP增長速度高通脹居民幸福指數高房價
為什麼我們的生活質量提高速度沒有國內生產總值(GDP)的增長速度快?網友日前提問。對此,國家統計局給出的解釋為,“現行的GDP統計有侷限性,不能完全反映一個地區或者國家的社會福利水平”。而社會學者則認為,高物價和高房價是重要原因,國家應該減税藏富於民。
侵蝕幸福指數
GDP年年增加,為什麼生活質量跟不上GDP的增長速度?對於不少網民發出的疑問,國家統計局有關負責人日前通過網絡平台回應,“GDP能夠反映一定區域內的經濟總量和結構,是政府管理的重要依據,但GDP也有其侷限性”。
國家統計局表示,首先,GDP反映一定時期內的新增財富,不能涵蓋經濟、社會、環境等各個方面;其次,GDP不能完全反映經濟增長的社會成本;第三,GDP不能完全反映一個地區或者一個國家的社會福利水平,如收入分配或者收入差距等問題。
國家統計局認為,可以用類似於“綜合發展指數(CDI)”的指標全面反映地區發展的指標體系,用城鄉居民收入、基尼係數、恩格爾係數等指標反映生活質量。對此,有網民指出,“不管統計局發佈什麼數據,我們還是感覺不到幸福,難道這一切都是因為我們不懂統計?”
“居民生活質量確實與GDP不存在實質性的關係,但也不能説沒有關係。”北京市社會科學院研究員趙弘表示,因階層不同,居民收入增長也有所不同,此外各行業的收入增長速度不同,大家的收入也各不相同。但嚴重的通貨膨脹和房價上漲會侵蝕人們的幸福指數,顯得實際收入增長乏力。
專家呼籲
結構性減税藏富於民
“GDP與居民收入和生活質量是有關係的,但不能衡量人們的幸福指數”,北京大學人力資本研究所研究員易鵬告訴記者,如果中國沒有一年十幾萬億的GDP是不可能創造中國目前的生活水平的,但國家、企業、居民三個部門的收入不同步,存在“國富民窮”和“不患寡而患不均”的現象。
易鵬表示,中國目前最應該執行的政策就是結構性減税,為高科技企業和小微企業減税。如果能夠通過減税使這些企業獲得更多利潤,也會間接提高職工收入。除此之外,要給那些資源消耗型企業加税,提高資源利用效率。而對於農民,應該加快城鄉統籌,給農民土地產權,提高他們的資產性收入。
除了呼籲國家應該儘可能地“藏富於民”外,專家也表示,相比5年、10年以前,中國目前依然是“最好的時期”,希望民眾冷靜看待當前社會發展階段,立足於個人勤奮,不要過於偏頗。
晨報記者 孫春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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