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警察查身份證範圍擴大不會導致權力濫用
作者:宋妍
中新網10月29日電 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今日表決通過了通過了關於修改居民身份證法的決定。公安部治安局副局長黃雙全在隨後的新聞發佈會上表示,修改後的居民身份證法擴大警察查證範圍不會導致查驗權力的濫用。
據瞭解,修改後的居民身份證法擴大了警察查證的範圍。規定在火車站、長途汽車站、港口、碼頭、機場或者在重大活動期間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規定的場所,需要查明有關人員身份。
黃雙全介紹,這幾年從基層的執法實踐來看,規定的四種情形的範圍比較窄,難以適應當前維護公共安全的需要。新修訂的法律中很重要的一個情形,就是在火車站、長途汽車站、港口、碼頭、機場或者在重大活動期間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規定的場所,需要查明有關人員身份,這裏的“重大活動期間”,一般來講,比如奧運會、亞運會等,一般情況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會發布公告。
黃雙全説,增加的這個情形,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公民的義務,但是總的目的還是維護公共安全的需要。最終的目的還是要維護每一個公民的合法權益,也是維護每一個公民的安全。
他同時表示,近年來隨着公安機關執法規範化建設的推進,人民警察的整體素質,特別是執法水平在不斷提高。“所以,進一步增加可以查驗居民身份證的情形,不會導致查驗權力的濫用。我們也歡迎並將接受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羣眾的監督。”他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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