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前女總理韓明淑再次被檢查機關宣判無罪
作者:方芳
新華網首爾10月31日電(記者 姬新龍)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31日説,檢察機關關於前總理韓明淑非法收受鉅額政治資金的指控證據不足,判決韓明淑無罪。這是韓明淑繼去年4月後再次在檢察機關的指控中被法院裁定為清白。
法院當天的判決説,檢方主張韓明淑收取不法資金,唯一的證據是公司代表韓某的證詞,但韓某的部分證詞“與事實不符、缺乏一貫性和邏輯性”“存在逃避其他起訴的嫌疑,因此不予採信”。
韓明淑在訴訟獲勝後表示,自己從未收錢,因此無罪,法院判決是對檢察機關進行“政治指控”的“有罪判決”。檢察機關則表示無法接受判決結果,準備提出抗訴。韓國媒體在報道中説,韓明淑連續兩次被判無罪,檢方難免會受到調查是否公正的質疑。
韓明淑現年67歲,曾在盧武鉉執政時期出任國務總理,是韓國曆史上唯一女總理,目前作為在野陣營的主要力量參加政治活動。
韓國檢察機關前年曾向法院起訴韓明淑,指控韓明淑2006年年底在任總理時從某公司郭某處收受5萬美元(約合31.8萬元人民幣)賄賂,但法院去年4月判決韓明淑無罪。就在法院宣判前夕,檢察機關又展開了韓明淑涉嫌從某建設公司代表韓某處收受97億韓元(約合873.9萬元人民幣)政治資金的調查,後向法院提出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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