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立法禁售魚翅 華人聲音不統一爭議未平息
作者:乌元春

部分反對禁魚翅案的華裔及華裔民選官員在向媒體説明魚翅羹這一中國傳統美食。(美國《僑報》/吳卓明 攝)
中新網10月31日電 據美國《僑報》報道,加州州長布朗10月7日簽署了AB376提案,使禁止在加州擁有、販售魚翅的提案成為加州的法律。AB376提案從一開始被提出到最終由州長簽字成法,一路磕磕絆絆,支持者與反對者的聲浪不斷。即使這一提案已成為加州的法律,仍然有民眾不服,聲稱推翻這一法案,理由包括法律本身有歧視華裔的色彩,以及法律一旦實施,加州中餐業的部分生意將拱手讓人等。更有人認為,這一法案阻止了華裔飲食文化在美國發揚光大。
大廚:在加州禁魚翅影響不大
在聖荷西京華餐館上班的粵籍大廚阿羅説,自己在南灣從事餐飲業至少10年以上,華裔雖然有吃魚翅的習慣,但因價格昂貴、做工講究,“真正來餐館光顧、點明要吃魚翅的華裔客户並不多。”“此外,餐館魚翅銷路99%以上是華裔,其他族裔幾乎沒有吃魚翅的習慣。”
至於是否涉及影響華裔的飲食傳統,阿羅認為這是反對該法案者強詞奪理。他反問:“如果影響了華裔的飲食傳統,那麼,在中國或韓國有吃狗肉的習俗,難道在美國禁止吃狗肉就違背了華人的飲食傳統了嗎?”
阿羅的看法是,在加州實施禁魚翅案,對全球性捕獵魚翅的行為並無太大遏制作用。據他了解,在香港或東南亞等地,每年消耗魚翅的量會佔全球銷量的一半以上,加州地區只是小零頭。所以光在加州實施這條法律,根本沒多大意義。
“廚房製造”中餐館東主歐錦和表示,魚翅多在過年過節或在喜慶日子舉行宴會時才會使用,魚翅是和其它佐料一起煮湯,每次使用的份量不多;但倘若禁止魚翅交易的話,將使消費者失去享用美味魚翅的機會和權利。歐指出,鯊魚全身皆有用場,鯊魚骨可以煮湯,鯊魚肉在超級市場有售,也可以製造魚丸,鯊魚內臟可以製造魚油,鯊魚皮可以製造皮革等。倘若禁止魚翅,不但影響到餐館生意,還影響魚翅的製作環節,後果就是增加餐飲業、製造業和相關供應鏈的失業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