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沃爾瑪賴10年房租上億元 拒絕執行法院判決
作者:齐潇涵

雙方當年簽訂的租房合同
10年前大連沃爾瑪公司租了房,但是房租至今分文未付。經過多次交涉、協調、仲裁,甚至法院多次強制執行都拿沃爾瑪沒辦法。
租房10年不付租金
最近,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庭的法官們為了一起案件的執行可謂既費心又費力,可是卻遲遲不見進展。
據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法官和執行庭庭長介紹,一方當事人是大連萬國購物廣場,另一方當事人是沃爾瑪大連有限公司。萬國購物廣場作為出租方,沃爾瑪百貨公司作為承租方,雙方簽訂了一個房屋租賃合同,但在履行租賃合同過程中產生了糾紛和爭議。
1999年,大連市萬國購物廣場有限公司和大連沃爾瑪服務管理有限公司簽訂協議。大連萬國出錢出地為大連沃爾瑪專門建設山姆會員店,施工、圖紙、建材全部按照大連沃爾瑪的要求建設,2002年6月11日雙方交接,大連沃爾瑪租用這個商場經營,租金每年1000多萬元,租期15年。
大連萬國購物廣場負責人周玉玲稱,大連沃爾瑪從2002年接手房屋以後,一直也沒有付過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