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右翼媒體鼓吹修改和平憲法 將自衞隊改成“軍隊”
作者:乌元春
環球網記者趙文傑報道,2011年11月3日是日本現行憲法(又稱“和平憲法”)公佈65週年紀念日。該憲法第九條規定,日本永遠放棄以國權發動的戰爭、武力威脅或武力行使作為解決國際爭端的手段,不保持陸海空軍及其他戰爭力量,不承認國家的交戰權。因此,今天本應是日本各界努力倡導和平、懺悔戰爭罪行的日子。然而,日本右翼媒體卻藉此時機大肆鼓吹修改和平憲法,並將“自衞隊”改變為“軍隊”。
日本《產經新聞》11月3日發表文章,繼續炒作所謂的“中國威脅”,大談修改和平憲法的“必要性”。文章稱,今天是憲法公佈65週年,日本應該關注的是能否保障國民的安全和繁榮。
文章提到中國船隻在中國擁有主權的釣魚島附近海域的正常活動,稱中國船隻“活動頻繁”,而每逢中國海洋調查船或漁政船“開來”,日本只能要求其返航,沒有其他“有效辦法”。日本已連續九年削減國防開支,因此變得“愈加危險”。
文章還稱,在國際社會上,對“軍隊”的定義滿足三個要素:一是有指揮官的存在,二是可以公開持有武器,三是遵守戰爭法規。而日本自衞隊滿足以上要素。但日本現行憲法第九條規定:不保持陸海空軍及其他戰爭力量。自衞權是國家生存的自然權利,因此日本應把自衞隊作為軍隊,完善國家的機能。
文章還宣稱,要修改現行憲法,就要先修改“眾參兩院三分之二以上贊成”的嚴格限制,為修憲創造條件。此外,文章還認為應制定一部能夠“保護領海”的法律,制定領土警備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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