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大通過決議重申支持國際原子能機構
作者:乌元春
新華網聯合國11月2日電 (記者林瓊 危瑋)第66屆聯合國大會2日通過決議,重申聯大對國際原子能機構的支持,並呼籲會員國繼續支持其工作。
第66屆聯大1日至2日就國際原子能機構2010年的報告舉行會議,該機構總幹事天野之彌在會上發言。聯大2日通過決議確認國際原子能機構工作的重要性及聯合國與其之間的合作。
決議重申,聯大堅決支持國際原子能機構在鼓勵和協助為和平用途發展和實際應用原子能方面,在向發展中國家轉讓技術方面以及在核安全、核檢查與核安保方面發揮不可或缺的作用。決議還呼籲會員國繼續支持國際原子能機構的工作。1954年12月,第九屆聯合國大會通過決議,要求成立一個專門致力於和平利用原子能的國際機構。1956年10月26日,來自世界82個國家的代表舉行會議,通過了旨在保障監督和和平利用核能的國際原子能機構規約。1957年7月29日,規約正式生效。同年10月,國際原子能機構召開首次全體會議,宣佈正式成立。國際原子能機構的宗旨是謀求加速擴大原子能對全世界和平、健康和繁榮的貢獻,確保由機構本身,或經機構請求,或在其監督管制下提供的援助不用於推進任何軍事目的。
責任編輯:烏元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