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車違規頻發 專家稱不能讓乘坐者制訂方案
作者:贺超
□記者 傅勇 曾健 天津報道
公車改革堪稱頑疾,不僅經年未治,而且愈演愈烈。自上世紀末啓動公車改革以來,歷經十多年至今仍在路上。專家認為,其根本原因在於體制,公車改革要有突破就不能讓乘坐公車者制定車改方案。
天津“寶馬警車”引公眾圍觀
近日,“天津寶馬警車事件”成為網絡熱點。網友將一輛周身帶着公安標識的MIN Icooper汽車上傳網絡後,引發許多爭議。
11月1日,記者在對天津交警部門的採訪中瞭解到,該車系寶馬中國公司免費提供給天津交管局作為試駕使用。
在照片中,這輛牌照為“津A 5345警”的寶馬M IN Icooper警車停放在天津市塘沽交警支隊大院內。照片一經發布,在新浪微博等各大網站,網友紛紛發問“好幾十萬的車,只有單排車門,交警用合適嗎?“有沒有經過嚴格審批,這不是浪費費納税人的錢嗎?”……車輛從何而來、是否公款購車、有沒有公車私用現象,網友們對此表示種種質疑。
在天津濱海新區塘沽交警支隊大院內,記者看到了這輛寶馬警車。綜合處警官王凱告訴記者,該車系寶馬公司提供給天津市交通管理局,用於測試是否適合用作日常巡邏任務。天津市交管局於8月下旬,劃撥給塘沽支隊使用。該車自從到該支隊,一直由警隊民警駕駛,執行交通巡查、為車隊開道等日常任務,並非支隊領導專屬,支隊也沒支付任何費用。
據瞭解,塘沽交警支隊下轄6個大隊,警用車輛50餘量,一般以豐田花冠為主。從10萬元級別的車輛一躍到30萬元級別,確實讓人感到新鮮。王凱表示,該車自從上路以來回頭率很高,早前就曾有網友拍照並上傳,“沒想到這回真火了”。
據介紹,M IN IC ooper是寶馬公司出品的一款小型跑車,新款報價在27萬至36萬元人民幣之間,獨特的外觀、靈巧的操控性能和出色的安全性贏得不少年輕人尤其是女性的喜愛。但其高昂的購車費用、狹小的車內空間和較高的油耗水平,作為公務用車尤其是交警用車,還是讓許多人感到不解。
違規現象頻發折射車改艱難
“天津寶馬警車事件”之所以受到圍觀,緣於近來頻繁出現的公車違規現象。
10月25日,寧波一論壇網帖稱,10月22日下午3點多,在寧波江北萬達公寓5號樓下,一輛車牌號為浙B37635的城管執法車上裝了一車傢俱,幾個人正在忙着往下搬。很快,一則“城管執法車幫人搬家幹私活”的帖子受到網友熱議,數萬名網友關注了該貼。10月27日,寧波市城管局發佈情況説明,確認這輛城管執法車當時確實是在幹私活。
在此之前的10月4日,網友在老撾旅遊時發現一輛牌照為雲E84547的吉普車,其車身上噴有“農業執法”字樣。網友紛紛質疑,楚雄農業執法車國慶現身老撾是公車私用搞免費旅遊。
隨後,楚雄州委外宣辦、楚雄州政府新聞辦表示,駕駛雲E 84547車輛的趙朝魏系楚雄州農業局執法支隊支隊長,此次出境未向楚雄州農業局領導報告,屬個人行為並公車私用。
更令人詫異的是,“車隨官走”還竟然一度在湖北廣水成了慣例。據廣水市監察局副局長何豔華説,從2000年到2003年,有13輛公車被帶走;2003年到2009年底,又陸續有15輛公車被帶走。
廣水市人大財經委主任馬國慶説,據他了解,有部分將車帶走的官員,將車給了親戚用。
離開時帶走車,到了新單位又配一輛車,於是帶走的車就名正言順地成了私車。更為過分的是,一些官員在知道自己要調走後,專門在臨走前買好新車,以備他們帶走。
一連串的公車違規案例顯然放大了公車腐敗對公眾的傷害。
據近日《法制日報》視點版與某網站的聯合調查顯示,當接近2000名被調查者在回答“你身邊是否存在違規使用公車的情況?”這一問題時,有97.4%的被調查者選擇了“是”。
而這些案例的背後,也讓我們再次看到了公車改革和治理的艱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