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三級檢察機關介入福泉爆炸事故調查
本報貴陽11月3日電(記者周以明通訊員劉永田楊彰立)11月1日上午,兩輛運輸炸藥的貨車停在貴州省福泉市馬場坪收費站附近的在建檢測站時發生爆炸,截至11月2日,已經死亡8人,重傷9人,有218名傷員在醫院接受救治。記者今天獲悉,貴州省檢察院、黔南自治州檢察院和福泉市檢察院三級檢察機關已經派員參與事故調查。
據公安機關初步查明,福泉市永遠發展運輸有限公司與湖南南嶺民用爆炸器材股份有限責任公司簽訂運輸合同,運輸炸藥的兩輛貨車均屬福泉永遠發展運輸有限公司,載有炸藥總量72噸。兩輛貨車違規停放在馬場坪收費站附近的檢測站時,發生爆炸。目前,事故原因正在進一步調查之中。
爆炸事故發後,貴州省成立了福泉“11·1”爆炸事故救援指揮部,由貴州省公安廳成立了“11·1”炸藥爆炸事故專案組,省紀委監察廳、安監局、經貿委、檢察院派員配合。貴州省三級檢察機關已經派員參加事故調查,密切關注事故背後的瀆職犯罪線索,對構成犯罪的涉案人員,將依法進行查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