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早產男嬰被死亡事件:醫院多人被免職
作者:张淳
中新社佛山11月5日電 (記者 孫建駒)據廣東佛山市南海區政府4日通報,南海區紅十字會醫院早產男嬰“被死亡”事件中涉事醫務人員已作出處理意見,該院院長被責深刻檢討,分管副院長、醫務科長、婦產科主任均免職。
2011年10月26日5時許,江西吉安的產婦劉冬梅在該院產下一名嬰兒,接產護士告知劉冬梅的丈夫王海章,嬰兒生下來時已經死亡,於是將嬰兒裝進塑料袋放置在醫院廁所內。
大約半個多小時後,王海章的姐夫和姐姐趕到醫院,提出要求查看嬰兒時,發現嬰兒是活着的,並確認是一名男嬰兒,護士立即抱回進行護理,嬰兒“死而復生”。
通報稱,由佛山市相關部門組成的調查組對南海區紅十字會醫院誤斷早產兒死亡事件已查清楚原因,明確了有關人員診療行為的違章性質。是否定性為醫療事故,需待日後嬰兒治療終結並由專家明確是否存在傷害後,才申請醫療事故鑑定或司法鑑定。
據瞭解,按家屬要求早產男嬰目前已轉院到佛山市婦幼保健院進行全面身體檢查。醫生認定嬰兒身體狀況比較平穩,而此前南海區紅十字會醫院作出的“大腦發育不良”等診斷結論暫未得到該院的斷定。
調查組專家認為,南海區紅十字會醫院未能按照產科高危妊娠診療規範處理產婦及胎嬰兒,發現嬰兒早產後,未及時通知產房助產士及新生兒科醫生到場處理,產後亦無對嬰兒進行檢查和採取搶救措施,無向上一級醫生請示彙報。
此外,護士發現產婦急產後,未及時報告醫生,亦無按規定檢查嬰兒,就自行判斷嬰兒死亡。把誤判為遺體的嬰兒及胎盤臨時放置於處置室洗手間亦違反相關管理規定。
有醫療衞生專家建議,醫院須合理配置專業技術人員,進一步完善各項工作流程及應急預案,並繼續追蹤轉診嬰兒的診療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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