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警察槍殺中國研修生:檢方推翻一審判警官有罪
作者:齐潇涵
中新網11月9日電 據日本新華僑報網報道,原中國研修生羅成2006年被日本警官平田學開槍射殺一案在日本司法界引起的爭論一直沒有結果。日本東京高等法院近日認定,日本警官平田學“正當防衞不成立”,推翻了一審判決。
當地媒體消息,2006年在栃木縣西方町,當時38歲的中國男性研修生羅成被日本警察平田學以涉嫌襲警的罪名開槍擊斃。案發後,涉案的原栃木縣警察本部巡查部長平田學當時以犯有特別公務員暴行凌虐致死罪被起訴,但宇都宮地方法院一審卻判處平田學無罪。
11月7日,在東京高等裁判所就日本警察平田學執勤中射殺中國研修生案二次開庭,擔任起訴方檢察官的律師主張平田學執勤中射殺中國研修生羅成,不屬於“正當防衞”,應該判處平田學有罪;而辯護律師則堅持認為,應該維持一審原判,立即結案。據瞭解,二審判決將於12月27日公佈。
目前,控辯雙方的爭論點仍然是“平田學開槍是否應該屬於警察人員執行公務的正當職務行為”。宇都宮地方法院一審認為,“中國籍男性研修生羅成在接到平田學提出的檢查要求時,沒有配合警方指令,並舉起路邊石燈籠蓋——這一舉動有可能給平田學帶來身體傷害”,因此一審認定平田學開槍屬正當防衞行為。
據悉,2006年6月23日傍晚,平田學在案發地點、西方町街道上,以妨礙執行公務罪,將不願接受警方檢查的中國籍男研修生羅成作為現行犯逮捕。當時,羅成舉起了道邊石燈籠蓋子,平田學因此認為羅成有襲警傾向,便開槍擊中其左腹致其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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