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進的貨靠前碼放 超市行業五大“潛規則”
作者:方芳
隨着每年有關超市商品投訴案例的增多,超市出售過期商品、不合格商品、以次充好等現象已成為老百姓關注的熱點。就以上現象,人民網採訪了北京市發改委12358工作人員,她結合投訴案例,批露了超市業部分*“潛規則”*。
潛規則一:先進的貨靠前碼放
記者日前在購物時發現,臨近保質期或外包裝盒有問題的商品被放在貨架靠前的位置,顧客伸手就能拿到,而同品牌同品種保質期較長的商品,則放在相對靠後的位置。
北京市12358工作人員透露,這種把臨近保質期商品放在貨架前的做法,被行業內人士稱之為“先進先出”,這種做法被廣泛應用於快消品流通行業。貨物在進貨時就會根據生產日期和批次分開儲存,先進貨的商品先銷售,晚進貨的商品會押後銷售。她説,業內人士對此並不避諱,他們認為,“先進先出”是一件很正常、很科學的辦法。

11月6日,記者在北京物美超市惠新店的冷櫃前看到,很多顧客正在挑選奶製品。同樣是售價15.6元、規格1000g的某品牌原味酸牛奶,卻有不同的“待遇”。一部分酸奶的瓶子上捆綁着兩小盒紅棗味酸奶,有的則沒有任何贈品。
記者仔細觀察瓶身,原來他們生產日期不同。沒附帶促銷贈品的酸奶是11月5日生產的,而捆綁贈品的酸奶則是10月22日生產。據悉,酸奶通常保質期為21天,也就是説,這些10月22日生產的酸奶再過幾天就要過期。但並不是所有顧客都注意到這個細節,很多人拿起商品,沒有多看就離開了。
記者走訪多家大型超市看到,除家樂福超市外,大部分超市都沒有設置專門的“臨近保質期商品專區”,也沒有對臨近保質期的產品添加醒目提示。據超市銷售人員介紹,並非所有促銷都代表商品快到期,但快到保質期的商品,幾乎都會搞促銷。
記者在身邊調查得知,北京的賀先生在家樂福慈雲寺店買到過過期奶酪,此前,他還在沃爾瑪、美廉美、法寶、家樂福等超市發現十多起食品過期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