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香港年入17.8萬隻需繳税729元”屬實
作者:方芳
近日一篇“香港單身青年年收入17.8萬,只需繳税729港元”的微博引熱議。香港“個税”是高還是低?有何經驗值得借鑑?本報記者進行了調查採訪。
高收入者成為納税主體
年收入50萬以上的28萬人,承擔了薪俸税總額的87.4%
年收入20多萬元(港元,下同)的鄭惠良先生是已婚人士,妻子是全職太太,自己在香港一家文化機構工作。向來以“中產階級文化人”自居的他,在今年8月收到税務局的信函後説,沒想到税單應納税額一項顯示的是可憐的193元。
香港向來以低税率聞名於世,薪俸税也是如此。但令人不解的是,香港的薪俸税總收入及佔財政收入的比例並不低。11月2日,香港特區政府税務局發佈2010至2011年度年報,薪俸税收入連續第三年創出新高,上升7%,達443億元。
這與近期一則引發熱議的微博似乎矛盾——微博稱,“香港一名單身青年年收入17.8萬,只需繳税729港元”。微博中所説的“繳税”,應指薪俸税,類似於內地的個人所得税。此説法是否準確?記者就此算了算賬。
香港單身人士薪俸税的免税額是108000元,超過部分屬應課税收入,實行累進税率徵税。所以,這名年收入17.8萬元的青年,應課税收入為7萬元。首4萬元税率為2%,計800元。剩餘的3萬元適用7%税率,計2100元。總計2900元。
但是,香港政府對2010/2011年度的薪俸税有75%的税收寬減(封頂6000元),最終,這名青年全年只需要繳納2900元的25%,即725元,平均每月60元。所以,微博流傳的數據基本屬實。
一年17.8萬元在香港屬於什麼收入水平?香港政府統計局最新的調查提供了今年第二季度香港一些行業就業人員月收入的中位數。所謂中位數,就是被納入統計的個體中,多於和少於這個數字的人同樣多。統計顯示,製造業就業人士月收入中位數為13000元,進出口貿易業為15000元,金融保險業為13000元。年收入17.8萬元的青年,其平均月收入約為14800元,基本位於中位數附近。
像這名青年或者鄭先生一樣的中低收入者,不是薪俸税的繳納主體。最新公佈的年報顯示,在2009—2010納税年度,年收入50萬以上的約28萬人,他們繳納了薪俸税總額的87.4%,其中,年收入100萬以上的84000多人,則承擔了薪俸税總額的62.06%。
在2008—2009課税年度,當年政府寬減了8000元以內的全部税款。在137.8萬名納税人中,扣減後仍須繳税的只有62.3萬人。香港科技大學會計系主任陳建文教授説,香港的薪俸税很好地達到了税收目的——調節收入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