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微山國土部門佔農田建別墅 多次獲上級嘉獎
作者:李禾
記者調查發現,山東省微山縣留莊鎮國土資源所竟然成了違法佔地的主角,而它的上級單位微山縣國土局對包括國土所在內的幾起違規佔地事實作出處罰決定已經4年有餘,至今仍沒有執行到位,而是以罰代管、只罰不管。
■保護成空
佔農田建別墅
沿着104省道自南向北進入山東省微山縣留莊鎮,路東一片鄉村別墅煞是惹眼:8棟紅瓦灰牆兩層小樓依次排開,每棟樓有一個獨立的小院,樓兩側是綠化帶和景觀樹。
“這些別墅都是違法佔用基本農田建起來的!”一位留莊二村村民説:“2006年開始建,當時把齊膝高的棒子苗(玉米)都推平了。”
別墅以東和以南,現在依然是基本農田,麥苗已有一寸多高,南鄰地塊裏還立着標有“基本農田”的石碑。
佔用基本農田建別墅,這裏的土地管理有這麼亂?面對疑問,一名不敢透露名字的李姓村民説:“亂?光我們留莊二村,違法佔地的還不止這些。”
據他介紹:2003年,村民個人企業微山新耀貿易有限公司違法佔用村集體土地47.75畝,這家企業目前已改成磚場;2005年,時任村幹部在集體土地上建設停車場一處;2006年,村幹部又在集體土地上劃分宅基地出售,後來就建成了這8棟別墅,由個別村民和村幹部購買;2007年,村幹部再次在集體土地上為村民劃分宅基地,佔地面積28畝。
圈耕地建廠房
對於留莊鎮二村違規佔地的事實,濟寧市國土資源局2007年作出了認定,並下文責令微山縣國土資源局嚴格按程序對人對事處理到位。
山東京魯律師事務所律師郝紀勇告訴記者,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律法規,農村耕地受到法律保護,不得私自轉變用途。如果要在農村耕地上建房或工廠,需要依法將土地性質轉換為建設用地,這就要進行一系列審批、徵地程序。未經審批,私自佔用耕地10畝或佔用基本農田5畝的,即構成“非法佔用農用地罪”。
記者在留莊鎮留莊一村、二村看到,104省道以西有幾家工廠,一家是“晟邦機械加工廠”,其他幾家看不到名字,還有一大塊正種着小麥的地被圍牆圈起來了。據村民們介紹,這些地方原來也是他們的耕地。
李姓村民氣憤地説:“在我們這裏,基本農田保護就是一句空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