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三年搖號未中經適房 可直接入住公租房
作者:张淳
《北京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審核及配租管理辦法》昨起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辦法》明確了北京公租房申請條件、審核程序以及配租管理細則。《辦法》規定,一個家庭只能承租一套公共租賃住房,未在規定時間內選房或簽訂租賃合同,視同放棄配租資格,但可繼續輪候。放棄兩次配租的家庭則須重新提出申請。
此外,本市將建立公租房申請配租信息管理平台,建立申請輪候家庭和公共租賃住房房源使用情況動態檔案,實現全市動態管理。公開徵集意見截止到11月18日。市民可發送到[email protected],或撥打:010-59958811。
■解讀
一家庭能申請多大房?
3人以上可以配租大套型
記者在徵求意見稿中看到,一個家庭只能承租一套公共租賃住房。考慮家庭代際、性別、年齡結構和家庭人口等因素,配租户型也有不同。其中單身申請人只能配租宿舍、單居或小户型;夫妻及10週歲的單親家庭配租單居、小或中套户型;子女年滿10週歲的單親家庭和夫妻及子女配租中或大套型。
什麼家庭可優先配租?
連續3年未獲經適房優先
連續三年通過搖號均未能入選的經濟適用住房輪候家庭,或參加多次搖號均未能搖中且輪候三年以上的限價商品住房輪候家庭,區縣住房保障部門在有房源供應時,可安排公租房配租解決住房過渡需求。這意味着,連續3年輪候經適房和限價房都未中的,在區縣有房源供應時,可直接安排入住公租房過渡,不用參加公租房配租搖號。
徵求意見稿中還規定,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輪候家庭優先配租;申請家庭成員中有60週歲(含)以上老人、患大病或做過大手術人員、重度殘疾人員、優撫對象及退役軍人、省部級以上勞動模範、成年孤兒優先配租。
社會單位建設持有的公租房,優先解決本單位取得公租房備案資格的職工居住需求。
搖中公租房能否放棄?
放棄兩次需要重新申請
有的家庭搖中公租房,但可能嫌離上班地點遠,能不能放棄一次,等待下一次搖號配租公租房?
徵求意見稿規定,申請家庭未在規定時間內選房或簽訂租賃合同,視同放棄一次配租資格,可繼續輪候。同一家庭只能放棄兩次配租資格,超過兩次須重新提出申請。
此外,公租房租賃合同期限由雙方約定,一般為3年,最長不超過5年。租金可以按月、季或年收取,但最長不得超過1年。
市住保辦還將制定《北京市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示範文本,內容包括租賃房屋的基本情況、租金標準及調整原則、租金收取方式、租賃期限、修繕責任、合同解除、違約責任以及雙方權利義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