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師宗礦難34人遇難 副礦長因偽證被控制
作者:张淳
據新華社《都市時報》報道 13日,雲南省師宗縣私莊煤礦煤與瓦斯突出事故遇難人數增至34名。警方查明,副礦長事發當天確實沒下井。
曲靖市政府秘書長、私莊煤礦“1110”礦難新聞發言人李建軍介紹,12日下午以來,井下投入290人的專兼職救護人員,分班次輪流對礦井所有巷道再次進行反覆搜尋。截至13日9時30分,遇難人數已經增至34名,其中33人的身份得到確認,有25名被家屬認領,仍有9人下落不明。
李建軍説,目前搜救工作仍面臨許多困難。巷道的清理任務還非常重,截至13日8時,還有長206.9米、厚度在0.4米—0.7米之間的積煤需要清理,同時還有長181米堆滿積煤的巷道需要清理;還未清理的巷道瓦斯濃度高,最高的地方達到55%,且恢復通風的困難較大;不可預知因素較多,由於井下瓦斯濃度較高、巷道內堆積物多等因素,防止次生災害發生需要採取更加科學、安全、有效的措施;井下救援力量還需加強,由於現有救援人員連續奮戰,加之井下工作環境複雜,有些救援人員體力不支,難以加快進度。
李建軍還説:“有關‘事發後,礦領導戚谷明才匆忙下井,並偽裝井下逃生假象’的情況,公安機關現已查明,私莊煤礦副礦長戚谷明事發當天確實沒有下井,而是把臉抹黑,偽造下井假象,事故發生後向救援指揮部説了假話。”
接近審訊人員人士透露,審訊之初,戚谷明否認“偽裝下井”一事,並找人證明。經公安機關調查,發現戚谷明所謂的人證並沒下井,無法直接證明他下井。但另一方面,由於能直接證明戚谷明未下井的井下工人可能全部罹難,審訊曾一度陷入僵局。後經民警通過尋找證人等措施不斷突破他的心理防線,戚谷明最終承認自己“偽裝下井”事實。目前,戚谷明因涉嫌作偽證已被公安機關控制。
山西煤礦實行“雙帶班下井”
■相關
據新華社電 山西省煤炭廳透露,從11月9日起,對建設煤礦實行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領導“雙帶班下井”制度,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帶班領導必須與工人同時下井、同時升井。
根據山西省煤炭廳11月9日下發的《建設煤礦領導帶班下井及安全監督檢查規定實施細則》,建設單位領導指建設煤礦的主要負責人、領導班子成員和副總工程師。施工單位的領導,是指承攬煤礦井下建設工程的施工單位項目部的主要負責人(項目經理)及其他主要管理成員。
建設單位對“雙帶班下井”制度負領導責任,並對施工單位領導帶班下井進行監督檢查。建設和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每月帶班下井不得少於5次。帶班領導下井後要全面掌握當班井下的安全生產狀況,及時發現和組織消除事故隱患,制止違章違紀行為,嚴禁違章指揮,嚴禁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組織生產。遇到險情時,立即下達停產撤人命令,組織涉險區域人員及時、有序撤離到安全地點。領導帶班下井實行“無縫對接”,即實行井下交接班制度,上一班帶班領導要在井下向接班領導詳細説明井下的安全狀況等問題,並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
建設煤礦沒有領導帶班下井的,井下從業人員有權拒絕下井作業。建設和施工單位不得因此降低從業人員工資、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建設和施工單位領導帶班下井情況要在煤礦進行公示,要通過當地主要媒體向社會公佈,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各級煤炭行業管理部門要建立建設煤礦領導帶班下井舉報制度。
責任編輯:張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