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部擬將灰霾元兇PM2.5納入強制監測
作者:聂鲁彬

昨天,京城霧霾嚴重。本報記者範繼文攝
入秋以來,北京等城市接連出現灰霾天氣,而一場關於監測數據誰更準確的爭論更是讓“PM2.5”這個名詞迅速“走紅”。
昨天,環保部向媒體通報,《環境空氣質量標準》向全社會第二次公開徵求意見。此次徵求意見稿的最大調整是將PM2.5、臭氧(8小時濃度)納入常規空氣質量評價,進行強制監測。這是我國首次制定PM2.5的國家環境質量標準。
PM2.5濃度上限75微克
PM是“顆粒物質”的縮寫,PM2.5指直徑小於等於2.5微米的顆粒物,是造成黑肺和灰霾天氣的“元兇”之一。其能負載大量有害物質穿過鼻腔中的鼻纖毛,直接進入肺部,甚至滲進血液,嚴重危害人體健康。
雖然PM10中包含PM2.5,但是因為其危害更大,目前國際上的趨勢是將其單獨列出來作為指標。在我國1996年版的《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中,PM10被列入控制標準,但未將PM2.5列入。根據意見稿,我國PM2.5一年和24小時平均濃度限值分別定為35微克/立方米和75微克/立方米。
增加臭氧8小時濃度值
在此次徵求意見稿中,對於臭氧的監測,除沿用之前的1小時濃度值外,還增加8小時濃度值。目前主要發達國家對臭氧的評價也是採用8小時平均濃度值。
有關研究表明,較低臭氧濃度情況下,8小時暴露與健康效應更直接相關,1小時的監測值無法反映長時間累積臭氧濃度給人體造成的慢性傷害。
污染指數改稱質量指數
根據徵求意見稿,今後環保部門將不再説“空氣污染指數”(API),而是“空氣質量指數”(AQI),更加全面地評價空氣狀況。
《規定》中,首先增加了臭氧、CO和PM2.5三個大氣評價因子,以求更全面地表徵環境空氣質量狀況;其次將空氣質量日報的週期從原來的前一日12:00到當日12:00修改為0點到24點,更好地反映當天的情況;三是調整了指數分級分類表述方式,為公眾提供簡潔明瞭的空氣質量狀況。